前面不少人都有說出來了燃料稅不是真的指 燃料我的看法是目前的燃料稅收是固定的而且隔一年度的稅收也很好計算如大家說的改隨油徵收或是別的計算方式這樣浮動的稅收,反而會對公務機關難掌握在不是最佳的解決方式找到以前這個問題絕對還是會一直存在
我是贊成隨油徵收拉問題是 對運輸業來說 這真的是馬上增加巨大成本貨運 客運 的成本馬上暴增統聯 可能 台北台南票價衝到比台鐵貴計程車 從現在搭一趟2百可能要變搭一趟 5-6百就搞死計程車司機了..如果說職業駕駛免隨油徵收燃料稅那馬上就會有人去加油站把油弄出來 賺差價....
haw216 wrote:我的看法是目前的燃料稅收是固定的而且隔一年度的稅收也很好計算如大家說的改隨油徵收或是別的計算方式這樣浮動的稅收,反而會對公務機關難掌握 你是不是有什麼誤會燃料稅隨油徵收是把燃料稅加在油價上面, 也是固定的為什麼會有浮動的稅收對公務機關難掌握的問題?
我繳 3000CC級距稅金一年才開幾千公里呃...別指望政府有公平正義政府沒再來找麻煩就太平了什麼??110年起補充保費漲到2.11%了呃...我說怎麼可能沒來找麻煩??唉...多花心思去賺錢比較快...嗚嗚
RentHA wrote:每次都要重複講…汽燃(恕刪) 剛好查了一下法規第 7 條代徵之汽車燃料使用費,應悉數解繳國庫存款戶,備作公路之養護、修建、安全管理之用,並依市區道路條例之規定分配於市區道路之養護。前項費收得提撥百分之二作為經徵費。第 8 條汽車燃料使用費由交通部統籌分配,其屬市區道路部分應會同內政部辦理。第 9 條地方公路主管機關應將其所轄公路系統之年度公路養護、安全管理計畫,於年度開始前四個月報由交通部參酌各級公路之長度、面積、交通量等因素,及配合當前國家建設政策之優先次序,予以審核分配。地方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應將年度市區道路養護計畫,於年度開始前四個月,報由內政部會同交通部參照前項因素等,予以分配。那這樣說起來為何電動車不用繳汽燃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