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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憲法精神再論區間測速之違憲問題(自由,隱私,行動,公民權)“下”

設置區間測速,某某國成效良好比照辦理

AutoBahn無限速,國情不同不予實施

當話語都是政府有解釋權,不要怪別人,就是你們自己民眾養出來的

什麼不要違規就好了、我不會違規罰不到我,我也不必要幫忙發聲阻擋

政府食髓知味溫水煮青蛙圈圈越畫越窄,當你發現時...已經無力回天

所以不要怪別人,怪你們自已吧
現在區間測速已經走火入魔了
越來越多,而且有些是在很安全的路段設置,根本不是以安全為考量
講難聽一點就是淪為各地斂財的工具
aderek wrote:
以我多年抗爭路權的經驗如果媒體可信……(大家也心知肚明他們有些是一伙的)!
我們這些争機車國道路權的……就不用花錢去打釋憲了!

以前重機是一小群人,被侵犯路權,沒人關心他們!
但政客現在食髓知味了,開始全國濫設區間限制我們大家行的自由,大家知道痛了吧!
如果再不反抗,我們跟我們的下一代會很慘!


德國是不限速,我們倒是全國濫設區間……
https://auto.ltn.com.tw/news/13832/3(恕刪)


講得太好了!我也要支持你們!
台灣根本不該設立區間測速!這根本就是政府把人民當提款機!
我們應該要求所有區間測速不但要全面取消!而且要還權與人民!
第一 所有道路一律不准設置限速 因為用路人會自行判斷道路狀況
不該為少數三寶而自我限制!
第二 即日起要求政府將所有街道 國道 省道 鄉間道路 茶水巷弄所有監視器一律拆除!
這是違犯人民隱私權! 什麼?你說抓槍擊要犯 殺人犯也可以用監視器?錯了! 通緝犯也該有隱私權好嗎!
第三 既然人民有繳稅的義務那麼開放國道讓重機、 腳踏車、 三輪車 、甚至步行通通可以上路,這樣才符合人民 有通行自由

第四 誠如上面樓主所言今天不反抗 明天會很慘 希望人人都可以覺醒爭取屬於自己的權利!別再讓那些沒常識的官 員為我們量身訂做道路規範了,畢竟官員除了吃飯吃得比較好之外並沒有比多數人厲害好嗎...........
henrylai21 wrote:
承前文(請參閱上一篇(恕刪)


在道路上不是就是要遵守交通法規,道路速限?

為何要違反交通法規?就是不會每次違反了交通法規都會被罰鍰才會違反了交通法規。

黃線停車,道路停車併排,撞紅燈,酒駕,禁止臨停區停車,道路淨空區停車。公車停靠區停車等。
台灣自由言論 怎會到了這種地步
我覺得樓主所說的 好像要把交通違規超速給合理合法化

講政府搶錢也好 講政府保障行車安全也好
只要駕駛用路人 從上車發動引擎到下車熄火 中途都不違規超速
是不是就不用怕什麼 測速照相 區間測速呢?

區間測速 只有特定路段
如果在這些路段 每100公尺 都架設 測速照相
是不是就可以推翻樓主所說的
條理分明、邏輯清楚
五分奉上,請樓主笑納
MacJK wrote:
完全沒有需要校正的問題


不用校正?
你是假裝忘了還是不知道?
之前區間測速就是秒數不對,
誤開了三千多張罰單
要不是有人有察覺也剛好有行車記錄器,
不然誰知道還要誤開多少張?
德瑞克99 wrote:
只要駕駛用路人 從上車發動引擎到下車熄火 中途都不違規超速
是不是就不用怕什麼 測速照相 區間測速呢?


蘇花改隧道也有區間測速,
是花蓮人回家必走的路段,
一條道路安全回家很重要沒錯,
但盡量提高運載量效率也是重點之一。

之前有區間測速時 限速70,
開5x是常態。

現在區間測速暫時沒有才有辦法開到6x。

如果只是不超速的問題,
現在電腦設定那麼簡單,
何不下令所有車子來台鎖住限速70以下?
像小台狗狗肉只能騎到53一樣?
區間測速沒有問題
有問題的是合理速限太低了,而且沒有彈性

半夜走北宜的送貨司機應該會是最抓狂的
整條路別說沒人,連鬼都沒有,速限40km ?

只送完一趟貨就要2個小時,以後宜蘭的物價一定要調漲
不然太不符成本了
vicence wrote:
北宜整段區間測速限速40公里
這些官員是手腳殘廢不會開車
不知開40是有多慢嗎?
乾脆來舉辦北宜烏龜競賽好了

有些人看到區間測速,就慢的跟烏龜一樣
北宜超車更徒增危險
拜託訂一個像樣點的區間限速
大家還比較能接受
區奸測速只會增加幾種東西:
1.公庫收入
2.車禍發生率,因為駕駛人要分心算時間,盯著時速表跟而不是看前方
3.正常駕駛人的恨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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