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erek wrote:
以我多年抗爭路權的經驗如果媒體可信……(大家也心知肚明他們有些是一伙的)!
我們這些争機車國道路權的……就不用花錢去打釋憲了!
以前重機是一小群人,被侵犯路權,沒人關心他們!
但政客現在食髓知味了,開始全國濫設區間限制我們大家行的自由,大家知道痛了吧!
如果再不反抗,我們跟我們的下一代會很慘!
德國是不限速,我們倒是全國濫設區間……
https://auto.ltn.com.tw/news/13832/3(恕刪)
講得太好了!我也要支持你們!
台灣根本不該設立區間測速!這根本就是政府把人民當提款機!
我們應該要求所有區間測速不但要全面取消!而且要還權與人民!
第一 所有道路一律不准設置限速 因為用路人會自行判斷道路狀況
不該為少數三寶而自我限制!
第二 即日起要求政府將所有街道 國道 省道 鄉間道路 茶水巷弄所有監視器一律拆除!
這是違犯人民隱私權! 什麼?你說抓槍擊要犯 殺人犯也可以用監視器?錯了! 通緝犯也該有隱私權好嗎!
第三 既然人民有繳稅的義務那麼開放國道讓重機、 腳踏車、 三輪車 、甚至步行通通可以上路,這樣才符合人民 有通行自由
第四 誠如上面樓主所言今天不反抗 明天會很慘 希望人人都可以覺醒爭取屬於自己的權利!別再讓那些沒常識的官 員為我們量身訂做道路規範了,畢竟官員除了吃飯吃得比較好之外並沒有比多數人厲害好嗎...........
henrylai21 wrote:
承前文(請參閱上一篇(恕刪)
在道路上不是就是要遵守交通法規,道路速限?
為何要違反交通法規?就是不會每次違反了交通法規都會被罰鍰才會違反了交通法規。
黃線停車,道路停車併排,撞紅燈,酒駕,禁止臨停區停車,道路淨空區停車。公車停靠區停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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