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0110 wrote:
你怕車子被監控,可以租車,開公司改成公司車,可以用老婆、爸媽的名義買車,區間測速也不會監控到你,你的生活方式從來也不會因區間測速而改變,不懂到底在擔心甚麼?不過就是要你開車不超速而已,會少塊肉嗎?況且區間測速是超速20公里才開罰,比測速照相桿舉發條件寬鬆多了,這樣也能該該叫?
本文在談政府不應擅自擴權監控人民
你在談要違規就不要怕處罰
這不是雞同鴨講, 是什麼?
網友的程度都是這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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