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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速開到163被罰2萬4 他怒拆測速器丟河裡判6月

曉得 wrote:
法官認為,戴男應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所受刑之宣告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併予宣告緩刑2 年,以勵自新。法官在判決書寫勸世文,夫心起於善,善雖未為,而吉神已隨之;或心起於惡,惡雖未為,而凶神已隨之。其有曾行惡事,後自改悔,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久久必獲吉慶,所謂轉禍為福也。


這法官哪是法官?? 宗教家吧??
有病就要去看醫生
四維草方哥 wrote:
不知道他拆的測速器要(恕刪)


報導裡面寫到,測速相機要價三萬多.....
這真的有點嚇到我了,以往的印象這種測速照相器材
通常三萬多指的是美金呀.....@@
啥時候變這麼平價了~?
看錯,我還以為他拆的是他自己車上的那台測速器
丟河裡看來比較貴,下次拆下來放旁邊就好,搞不好半價
鏡頭黑漆噴黑就好
四維草方哥 wrote:
先用稅金修
但那個費用不是應該要算在他頭上嗎
我就是好奇那測速器公家採購價多少

這社會上多的是身無分文沒有家產(脫產)的人,工作是領現金,

你要從這種人身上榨出一毛錢想都不用想,這也是他敢去做這種事,

這種人真的很可怕不定時炸彈,被撞到你一毛賠償都拿不到.
ChihHeng wrote:
報導裡面寫到,測速相機要價三萬多.....
這真的有點嚇到我了,以往的印象這種測速照相器材
通常三萬多指的是美金呀.....@@
啥時候變這麼平價了~?


一支三萬多的就可以每年幫國家賺幾十萬,這CP值真高XD
曉得 wrote:
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


如果不得易科罰金及緩刑,那該多好
曉得 wrote:
車速開到163被罰2

基隆地院今天依攜帶兇器竊盜罪判處他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
(恕刪)
這下要賠幾百萬,
衝動誤事
先持榔頭想敲開測速照相機失敗,隔天改拿砂輪機鋸開照相機機盒鎖頭。

法官認為,戴男應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

例: 因為不開心,決定去殺人,第一次拿樃頭殺人失敗,回家思考找到方法,隔天拿刀去殺人成功了。

被找後 : 犯人說因為他已經賠錢給家屬了也知道錯了,人生沒有後悔藥,以後不會再做了,請求從輕量刑。

然後 : 法官認為,戴男應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

壞人永遠有機會永遠都無改過,好人永遠沒有機會永遠都是錯,女人下世去做壞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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