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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機車平權----開放不強制兩段式左轉之後的行車狀況

Black Ocean wrote:
而不是利用[體積]的優勢亂鑽或插隊,這樣只會造成更多的安全問題而已

機車亂鑽就算了,還有二個惡法:
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能不能注意恐龍説了算)
過失傷害(只要有1%肇責就成立,無比例原則)
有二個惡法護身的騎士們還整天想跟汽車爭內側車道路權
馬的,吃相真難看,既要當婊子又想得貞潔牌坊
開車的被違規機車撞還反被獅子大開口的案例多如牛毛,根本是機車族的sop
即使我騎車的機率比開車多,但對於整天在那爭路權的機車團體,我只想問侯他們父母
synn0 wrote:
待轉取消ok但要配套(恕刪)


+1
除了我贊成車流靜止時可以鑽到停等區

也許平權團體也這麼想
但是沒看過他們這麼說
老愛講平權的人實在很噁心

你怎麼不說你繳稅也要跟年薪百萬/千萬的人一樣多?
老愛炒性別平權的人怎麼搬重物還是要叫男生?
老愛炒同性平權的人,你倒是生個小孩給我看看阿?

很多事情的基準點就是不一樣,到底要平什麼權

汽車與機車不管是體積、入手門檻以及發生意外所造成的影響等,就是完全不同的基準點,到底要怎麼平權?

還有那些說美國、日本等先進國家都不用代轉的人,你倒是說說看有哪個先進國家機車密度還這麼高的?

機車左轉待轉絕對是必要的,我也認為這是保護機車族非常棒的做法。
至於代轉停等區規畫不夠大或是號誌標示等等問題,確實是需要好好檢討,也才有討論的價值。

如果什麼都要不強制需要靠自身判斷,請問還需要交通號誌嗎? 進一步想,請問還需要法律嗎?
想到這樣就沒有所謂的禁止機車內車道

以後就四輪跟二輪一起穿梭在所有車道中

然後一定會出現比往年更高的擦撞比例

本來就要花很多時間迴轉的地方 會更花時間

台灣太小 道路雜亂比整齊的多 機車佔比太高

我有三台機車 除非 20分鐘內能解決的路程 我才騎車
我沒有胸部 wrote:
先不考慮一般所謂無下(恕刪)


我認為不是不能做,但是就是 [遵守行車秩序] 做好就沒問題
1. 轉彎車(汽機車)在車道依照號誌依序轉灣,機車不可並行或走車縫或路肩
2. 禁止路肩超車
3. 禁止轉彎超車
我覺得紅燈太長啦
紅燈改短一點 機車會比較甘願待轉

台北紅燈動輒99秒 超過99秒的一大堆(三位數的不顯示 99才開始顯示)
待轉=一次等兩個紅燈=99x2=200秒=三分多鐘在原地不動

不論汽車機車 你叫一個駕駛在一個路口三分多鐘不要前進 誰受的了?
正常速度三分鐘我都走三公里了
只要機車 不亂鑽、不切西瓜、規矩排隊跟汽車一起轉 時,
就是取消機車兩段左轉的時候到了!

我騎機車已經習慣去兩段左轉,因為我怕"死"
我怕運氣不好時,說不定我在路口等左轉時,對向一個開車的低頭看手機給我衝過來..

有人說兩段左轉是浪費時間,試問你真的有那麼趕嗎?
我常在路上見到一個跟我一樣騎機車的
他從我後面快速超過我後,又一路S行超越前方的汽車機車,結果呢?

兩三個路口後遇上紅燈,他跟我一樣是在同一個號誌下等候綠燈...
我沒有胸部 wrote:
先不考慮一般所謂無下(恕刪)


少了一個
所有行人都要等左轉機車陣衝過去後才能開始過馬路..
以後左轉燈號可能要長一些,大家都沒好處
jason 567 wrote:
YES 我想左轉就左...(恕刪)


哇!四年前影片你還有
這在強制分流前根本日常啊
規模和數量更是誇張
不過年紀不夠大就不會懂

其實分流後我還是遇過這種衰事
開車時一位小姐從我右後急切到我正前方
急煞給我撞
他在切的途中我都預防性煞車了
還是撞上
vicence wrote:
慣去兩段左轉,因為我怕"死"
我怕運氣不好時,說不定我在路口等左轉時,對向一個開車的低頭看手機給我衝過來..

有人說兩段左轉是浪費時間,試問你真的有那麼趕嗎?
我常在路上見到一個跟我一樣騎機車的
他從我後面快速超過我後,

現在要強制禮讓行人,所以應該是一堆機車等行人過後才能過

然後左轉燈號的時間大概要延長三倍才行

所以檢舉達人可以在那邊蹲點,檢舉不禮讓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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