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 Ocean wrote:而不是利用[體積]的優勢亂鑽或插隊,這樣只會造成更多的安全問題而已 機車亂鑽就算了,還有二個惡法: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能不能注意恐龍説了算)過失傷害(只要有1%肇責就成立,無比例原則)有二個惡法護身的騎士們還整天想跟汽車爭內側車道路權馬的,吃相真難看,既要當婊子又想得貞潔牌坊開車的被違規機車撞還反被獅子大開口的案例多如牛毛,根本是機車族的sop即使我騎車的機率比開車多,但對於整天在那爭路權的機車團體,我只想問侯他們父母
老愛講平權的人實在很噁心你怎麼不說你繳稅也要跟年薪百萬/千萬的人一樣多?老愛炒性別平權的人怎麼搬重物還是要叫男生?老愛炒同性平權的人,你倒是生個小孩給我看看阿?很多事情的基準點就是不一樣,到底要平什麼權汽車與機車不管是體積、入手門檻以及發生意外所造成的影響等,就是完全不同的基準點,到底要怎麼平權?還有那些說美國、日本等先進國家都不用代轉的人,你倒是說說看有哪個先進國家機車密度還這麼高的?機車左轉待轉絕對是必要的,我也認為這是保護機車族非常棒的做法。至於代轉停等區規畫不夠大或是號誌標示等等問題,確實是需要好好檢討,也才有討論的價值。如果什麼都要不強制需要靠自身判斷,請問還需要交通號誌嗎? 進一步想,請問還需要法律嗎?
想到這樣就沒有所謂的禁止機車內車道以後就四輪跟二輪一起穿梭在所有車道中然後一定會出現比往年更高的擦撞比例本來就要花很多時間迴轉的地方 會更花時間台灣太小 道路雜亂比整齊的多 機車佔比太高我有三台機車 除非 20分鐘內能解決的路程 我才騎車
我沒有胸部 wrote:先不考慮一般所謂無下(恕刪) 我認為不是不能做,但是就是 [遵守行車秩序] 做好就沒問題1. 轉彎車(汽機車)在車道依照號誌依序轉灣,機車不可並行或走車縫或路肩2. 禁止路肩超車3. 禁止轉彎超車
我覺得紅燈太長啦紅燈改短一點 機車會比較甘願待轉台北紅燈動輒99秒 超過99秒的一大堆(三位數的不顯示 99才開始顯示)待轉=一次等兩個紅燈=99x2=200秒=三分多鐘在原地不動不論汽車機車 你叫一個駕駛在一個路口三分多鐘不要前進 誰受的了?正常速度三分鐘我都走三公里了
只要機車 不亂鑽、不切西瓜、規矩排隊跟汽車一起轉 時,就是取消機車兩段左轉的時候到了!我騎機車已經習慣去兩段左轉,因為我怕"死"我怕運氣不好時,說不定我在路口等左轉時,對向一個開車的低頭看手機給我衝過來..有人說兩段左轉是浪費時間,試問你真的有那麼趕嗎?我常在路上見到一個跟我一樣騎機車的他從我後面快速超過我後,又一路S行超越前方的汽車機車,結果呢?兩三個路口後遇上紅燈,他跟我一樣是在同一個號誌下等候綠燈...
jason 567 wrote:YES 我想左轉就左...(恕刪) 哇!四年前影片你還有這在強制分流前根本日常啊規模和數量更是誇張不過年紀不夠大就不會懂其實分流後我還是遇過這種衰事開車時一位小姐從我右後急切到我正前方急煞給我撞他在切的途中我都預防性煞車了還是撞上
vicence wrote:慣去兩段左轉,因為我怕"死"我怕運氣不好時,說不定我在路口等左轉時,對向一個開車的低頭看手機給我衝過來..有人說兩段左轉是浪費時間,試問你真的有那麼趕嗎?我常在路上見到一個跟我一樣騎機車的他從我後面快速超過我後, 現在要強制禮讓行人,所以應該是一堆機車等行人過後才能過然後左轉燈號的時間大概要延長三倍才行所以檢舉達人可以在那邊蹲點,檢舉不禮讓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