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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支持廢除交通條例第七之一條連署!還我們祥和社會!

報復性違規!亂扯!
台灣人都沒事幹嗎,
煉獄芭樂 wrote:
要員警謹慎開單......(恕刪)
眼觀耳聽 wrote:
不是有教過不要聽信網(恕刪)


哈哈哈哈哈!那是附議的人的留言,不同等級的


怎好像檢舉魔人眼裏,別人都好像是預謀犯罪者,取消此規則,大家都迫不急待要去犯罪一樣?
bofanliy wrote:
怎好像檢舉魔人眼裏,(恕刪)

沒錯!檢舉魔人都說廢除後他們要違規!我快笑死!為何正常人不會因為廢除後刻意要違規!原來問題最大的就是魔人
沒奬金。。。誰在檢舉。。。。
稅收沒增加,但軍費什麼的都要錢。。。
警察開單惹民怨。。。
假民眾檢舉之名義。。。。
宙王 wrote:
自從十幾年前開放民眾檢舉後,檢舉制已成為社會最大民怨如果抑制事故和傷亡有效或許可以容忍此制度存在!但很顯然目的沒達到卻造成一堆負面問題!
請支持廢除交通條例第七之一條連署!還我們祥和社會!相信很多人都被心理不正常的檢舉魔人檢舉過!請大家共同來連署就是幫助自己荷包不會減少!
前幾天看才幾百人這兩天馬上變2千多人!我們的每一票都很重要!請大家共同連署!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c939b078-5dc2-43c9-b545-7ee228d81c4b

ace ventura wrote:
其實"適當"的檢舉制度原意是好的
可惜被魔人當作發洩情緒 報復社會 的一個管道, 被搞廢了
政府也拿來當作轉移 管理交通無能 設計道路不當 造成民怨的手段


1.我在這邊投反對票一張。
2.每個人都有基本忍受度,只有那些每年被檢舉過多,導致心靈與荷包重創者,才會惶惶不安於他人之檢舉。以我自己為例,開車20餘年,被開過四張罰單不算多,我也忘了總金額多少,但每收一次罰單,至少更乖乖個半年,怎會沒效?只要出門開車多守規矩一些,哪會有啥搞到神經兮兮的地步。
3.我住家附近(公園)劃紅線後,現在視野多好,轉角也從沒有人敢亂停車了,誰說無感無成效。我姊夫高雄五甲老家,夫妻兩自力修整房子,旁邊的巷子開始收停車費後,沒人敢亂佔停車位了,人行道上的佔位「垃圾」也少很多了,頓時間整條馬路順暢許多。委託民營拖吊後,在高雄,一般巷弄內,敢紅線停車的已不多了。
4.但是,革命尚未成功,在高雄,許多寬闊人行道與騎樓,一樣停滿停好違規轎車,阻礙行人通行。希望國人一致繼續支持擴大檢舉政策。
個人認為民眾檢舉,非重大違規應採總量百分筆管制。。。
超過用抽大頭的方式。。。
放心

檢舉制度再麻煩

我一定檢舉檢爆你們這些既得利益四輪嘴臉
宙王 wrote:
是啊!證明檢舉無法減少違規!


看過你幾次發言,都是高舉這個結論,但老實說,你這結論的推理是很單向,可能更不符合實際的。

在現形檢舉政策下,目前每年有n件違規案,並沒有持續減少。如此,你就直接認定檢舉沒有有效減少違規事件。但為何你不這樣想:原本違規案件一年比一年多,但因為有檢舉所以阻卻了更多的違規動機,而使得違規事件沒有向上攀升。

若你不相信我上述說明的,你可以去找找有數學背景的朋友問意見看看。
宙王 wrote:
沒錯!檢舉魔人都說廢除後他們要違規!我快笑死!


去看看那些聯署人的留言才真的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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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349桃園市阿洲
民眾檢舉本是善意 旦淪為檢舉達人的工具
即使安份守己一天有可能也收到十幾張罰單
==
#192 發表人: 許進益
平民的血汗錢不好賺,就無故被檢舉...想檢舉就去檢舉惡意犯規或是害於他人的行為的人,好好一個良民僅是為方便不得己的就要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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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刷新我三觀了...
趕快去查一下字典,什麼叫安份守己、什麼叫良民

樓主就趁現在盡量笑吧,但是誰笑到最後,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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