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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更 重新堤外道 被開未依兩段轉彎 不解為何?

小禹ω wrote:
各位大大想請教一下小(恕刪)


感覺可以申訴看看,記得是代轉標誌及代轉格才需要代轉
內容好像滿含糊的
員警開單內容寫 轉彎未依規定
是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抓你未兩段式左轉真的很怪
這裡何時改成要兩段式轉啊?
一兩年前我都直接左轉過去西盛飛行場耶
自從這路口內線道多了機車格,也確定無機車兩段式左轉標示
我就直接內線左轉了(當然有等左轉燈號亮起)
我認為申訴可以成功
該路段內側為左轉專用道且沒有禁行機車,故只要左轉燈亮起,機車就可以跟著車流左轉,不需要待轉。
smoky6996 wrote:
員警開單內容寫 轉彎(恕刪)


這點我有問開單警員的派出所
他說兩段也可以開此條例
所以他這樣寫的很含糊
sliverd wrote:
該路段內側為左轉專用(恕刪)


所以我被開的很冤枉
申訴完
把員警編號拿到總統信箱和台北市長信箱申訴一下,
至少讓他寫寫報告。
機車未二段式左轉機車未我看過罰單有開60條2項3款(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也有開48條1項2款(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樓主被開的是48條1項2款(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二者雖然字面上面差不多,但是違規內容不同。再說半夜二點多會有機車騎士乖乖等左轉燈亮再左轉那台灣的交通就有救了,樓主和警察選其一我比較相信警察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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