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 你好棒 wrote:
現在有家庭了,10 年來不曾收過一張
我因為10年前,
收到一張禁行機車的罰單,但是那個路段卻是併排滿滿(板橋花市週邊),
(這故事我講很多次囉)
開始改變我的心念,開始檢舉行善。
這十年,我看見好多的改變,
新北市的公車專用格,已經很少四輪駕駛敢白目違停,不是嗎?
還有袒護違停者而修法的偉大苗栗立委,也被收押了!
連我檢舉小黃十年的固定地點(新埔捷運出口),也開始架設24小時錄影取締。
全世界已開發國家對於自己國民來台灣的警告,
就是台灣是一個交通違規氾濫,行人沒有保障的國家,旅遊要小心,
這是10年來沒有改變的國恥,
從某些人的留言可預想,這個國恥應該還會存在數十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