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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測》定速100被97%小型車超車,「自由車流速率」交通部我笑你不敢

小小小鼠 wrote:
99%知道錶速不準
然後這個實驗用錶速來說別人超過速限...

表速130
有99%會超過真實速度100

除非你開toyota然後換12吋胎
時西北齊,立紅竿賀甯蒙鴻察,吹西北嵐風。查曉理奇稀,歸稽齊紅柑。
個人經驗,小弟開國產車,以夜間車少的狀態在速限110路段,行車紀錄器的實際時速對照錶速可以定速到125km/h不會被測速照相,若不看時速表在確定沒有測速照相的路段憑速度感加速不猛踩巡航時速可以到150km/h還覺得很平穩,所以其實國道速限應該訂120~150才比較適當。

以目前主流的TOYOTA TSS跟Hyundai SmartSense巡航可以設定到180km/h,FORD Co-Pilot360、VAG IQ-Drive可以設定到200km/h,代表150距離極限都還有相當大的空間。

加上既然大多數人都知道錶速不準,那現行速度管理還有意義嗎?
別讓任何人告訴你,你不能做什麼。 即使是我也一樣。 如果你有夢想,你就要去捍衛。 你想要什麼,就要努
DED wrote:
表速130有99%會(恕刪)

所以樓主用錶速100來說超過速限
有99%的人知道沒意義...

你覺得這實驗有意義嗎?
一、硬體方面: 市售車汽車性能標準
(1). 馬力不得低於120匹
(2). 0-100KM加速不得低於12秒
(3). 100-0KM剎停距離不得多於42公尺
(4). ESP動態穩定系統列為標配
(5). 速度表只容許2%誤差

二、軟體方面:
(1).駕駛人要加考空間判位
看影片然後填寫車輛距離
(2).駕駛人要加考速度判位
看影片, 然後填寫車輛速度
(3).駕駛人要考反應時間
看影片, 對照對行車狀況反應
以上不合格的不發價照, 被要求參加講習如不合乎前面3項測驗, 取消駕照。

軟硬體都要下手, 將不合格的人及車踢出高速公路及行車資格。



阿 丹 wrote:
怎麼管理?(恕刪)
小人物櫻木 wrote:
◆自由車流
「自由車流」指在車流量不高,駕駛人可隨其意願決定行車速度時形成的車流,平均速率或是50分位並不是事故率最低的車速,85~90分位才是事故率曲線(所羅門曲線)的低點

「自由車流」 指 綠色的 LOS A LOS B LOS C

有車距才能自由行駛 , 塞在一起受制於前車 ,要前車移動才有車距

所羅門曲線是一個 二維圖形 , 表示(汽車的碰撞率) 相比於 (同一道路上的平均車速VS它們的速度)的函數。
該曲線是David Solomon基於1950年代後期進行的研究 , 並於1964年發表。

所羅門發現, 車速很快的公路,日間碰撞率與車速 比率呈U形曲線,即 速度低於 22 mph或以下的車輛(碰撞率每100 mvm 43,238)很高 ,增加時速約為65 mph(每100 mvm為84)碰撞率會降低,然後在高於此速度時又會有所提高(達到速度至少為73 mph時,每100 mvm為139); 夜間曲線發生相同的模式,這些結果如圖1.1所示。

繪成圖形是這樣


但是 , 樓主所引用的圖形 , X軸上的數字 是 -40 -30 -20 -10 0 +10 +20 +30 +40
這是什麼 ? 是 差值 , 是 (V2-V1) , 基準值 0 是 平均車速 , 和 車群 平均車速 的 相對差值

根本不是 "絕對車速"多少公里

所羅門曲線的研究側重於速度偏差(差值),而不是速度本身
所以一些論文引用了所羅門的研究, 來支持原始速度碰撞風險不直接相關的結論。


正確的說法是 所羅門曲線基礎上的開創性研究表明,駕駛人的速度與平均交通速度(高於和低於該平均速度)之間的差異越大,發生碰撞的可能性就越大。
因此,美國許多州和安全組織建議駕駛人“跟上車流行駛”
Q車流量 = D(密度/車距) ⤫ V(車速)
Q 車流量是有上限的
(V2-V1) 越小 , 越趨近於 0 (U形線的谷底) , 表示"車距" D 沒有變化 , 有安全車距存在
+(-) 值差距越大(U形線的上方) , 表示"車距" 變化越大
比平均車速慢 , "車距縮小" 會被車群追上 , 引發車流擾動 ,增加碰撞 的機會
比平均車速快 , 會追上車群 , 同樣"車距縮小" 引發車流擾動 ,增加碰撞 的機會


小人物櫻木 wrote:
◆實測結果
在平日離峰依速限定速100行駛半小時,總計被超車72台,超車28台(大型車26台、小型車2台)

代表速限只有可笑的28分位(超28台/被超72台),不考慮大型車的話更只有3分位(超2台/被超72台),97%的小型車都比速限快,還整天想擴大區間測速,莫名其妙!


平均交通速度 並不是 "速限"
"速限" 是天花板 ,是所有車輛都不能超過的 速度
平均交通速度 是所有車 速度的平均值
完全看不懂在說什麼 ???

依速限定速100行駛?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機動車輛速率計(2008年), 就已經明白說它一定有誤差
1.以無載條件(空車重+駕駛員+必要儀器)且依下列速率測試,指示速率必須永不少於真實速率
這已經說明,錶速一定高於實際車速
2.且速率計標度盤指示之速率(V1)與真實速率(V2)間應滿足 關係
0≦v1-v2≦(v2/10)+4km
此說明誤差可以有多大

錶速100km, 實速90km (v1-v2=10km)
0≦v1-v2=10km≦(v2/10)+4km=13km, 這是合格的錶
因為(v2/10)+4km=(90/10)+4km=13km
容忍誤差達到13km

實速90km時,錶速顯示為103km也是合格的錶

車速越高, 誤差越大
實速110km, 可容忍誤差達15km ,此時錶速顯示為125km,也是合格的錶

影片 GPS : N24° 41' 47. 96" E120° 55' 17. 07" 是國1 頭份交流道附近 , 速限是 100km/h
您的車速在影片顯示為 95km →96km , 當然所有車都能超過你

小人物櫻木 wrote:
來源: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海鮮的車禍機率到底有多高/2288254437956900/
所以也不要喊什麼超速罪大惡極,速限是科學的,硬要去卡內車道不見得就是安全的動作,輕微的超速未必是有害的。
雖然說超速未必就有害啦
可是喔不管怎麼畫
海鮮都是畫不進去的


完全看不懂 在說什麼 ?
平均交通速度 並不是 "速限"
怎麼拿"速限"出來胡亂套用 ?

所羅門曲線 在說明 "速差"(V2-V1) , 如果前後兩車的速差越小 , 越能保持"車距" , 當然有緩衝空間而不會碰撞。因此 ,建議駕駛人“跟上車流行駛

況且 法律明訂 車速 : 車距 = 2 : 1
依據高管規則6: 110km行駛保持55m車距,
每台車加5m車長擁有60m長的車道路權;每台車使用 60m長的車道 ,16台車⤫60m=960m,
所以 每公里只能容納 16 台車
17台車⤫60m=1020m超出1公里了! 就能得知 沒有車距"硬要110km開快車是不合理"的!
很多車擠在一起稱為"堵塞", 如上圖LOS E , LOS F , 拉開車距沒塞在一起, 當然就是"不堵塞"如LOS A/B/C
法規明訂
車速受到車流量及車輛密度(車距)的影響 Q = D . V

並不是用路人想開多快就能多快! 而是前方有沒有55m車距
車距受車輛密度影響!車越多車距越小! ,(每公里超過16台車,就無法擁有55m車距)
能夠以110km的車速行駛的條件,是和前車之間有"安全車距",車距不足,縮短了,必然導致降速
因為 Q車流量= D(密度/車距) × V(車速)


Q車流量 = D(密度/車距) ⤫ V(車速) 存在固定關係
若能提高車流量, 提高道路的負載, 就比較不容易塞車

但是Q車流量 卻是有最大容量 , 不是無限制
而最大車流量是 可由降低速限 去增加 , 如HCM2000的圖 (110km1450車)─增加→(90km1750車)
如何提高道路負載 ? 降低速限 !
依高管規則6
110km 車距是 55m ← 每公里容納16車
80km 車距為 40m ← 每公里容納22車 ←每公里每車道比110km多放入4台車
60km 車距 30m ← 每公里容納28車←每公里每車道再多6台車 , 比110km多放12台車
美國國家科學院交通委員會出版的HCM2000, 那張對於車流量Q和車速V的關係圖


在Q車流量有限制的情況下, D(密度/車距)又有法規 限制為車速的1/2 , 不可能採取"最高速限"
依照上面 HCM2000 V(車速) vs Q(車流量) 來計算
其實對應最大流量Q 之最佳車速 , 大約落在 42mph(67km) ←→51mph(81km) 之間
herblee wrote:
「自由車流」 指 綠(恕刪)

感謝herblee大的解說,有空再來研究看看

herblee wrote:
平均交通速度 並不是 "速限"
"速限" 是天花板 ,是所有車輛都不能超過的 速度
平均交通速度 是所有車 速度的平均值
完全看不懂在說什麼 ???

就一件事:速限亂訂,自由車流下沒什麼人遵守

速限是天花板(個人不同意),但97%的人都超過
https://fb.me/TeslaHere|TESLA知識家
小小小鼠 wrote:
所以樓主用錶速100來說超過速限
有99%的人知道沒意義...
你覺得這實驗有意義嗎?

不是針對您,是針對所有邏輯或觀察力不佳而批評"表速"的留言一併回覆

先說觀察力,經過速限70的測速照相,我一向表速80通過(表速慢5+取締寬限值多10=safe),但如果前方有其他車輛,前車10次有8次會降到表速60~65,代表多數用路人遵循的是表速,用表速來實測並無問題

再說邏輯,秀出GPS車速只是佐證確實用100在實測,而不是用90製造效果,卻謊稱100,懂?在這邊挑骨頭也不會改變速限亂訂的事實
https://fb.me/TeslaHere|TESLA知識家
小人物櫻木 wrote:
不是針對您,是針對所(恕刪)

97%、99%這兩個數字都不是我提出來的,但多數有在開車人都知道錶速不準,連我六十幾歲的媽媽都知道。
經過測速照相比錶速速限低是駕駛想要更保險的通過,不代表駕駛不知道錶速不準。
實驗目的想要証明速限不符多數人使用,但錶速不是每台車都一樣,條件就設錯了。

其實也不用生氣說網友邏輯、觀察力不佳啦,你做一個實測放在公開論壇上,大家本來就可以發表自己的看法,也不是針對你,這麼在意發自己FB不是更好。
herblee wrote:
「自由車流」 指 綠(恕刪)


終於有人解釋了實驗原文,當然是否真實如此,是需要瞭解原本實驗條件與原始假設的。小弟不才,不想做深入研究。
反正限速和設區間還是一堆人在哭
然後等出事時才在哀哀叫跟西濱一樣
我個人贊成無限速啦 因為每天都有死人看到麻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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