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t2700 wrote:
通常警方會同意自行和解 應該都只是輕微小擦撞
如果真是如此 和對方要個小紅包 簡單結束
把時間精神花在這邊 並不值得
每個人感受不同 純粹個人想法
參考就好
看看它上一篇說法就知道,
嘴巴開很大啦~
要告計程車司機就去告,不用上來討拍~
上來討拍可以領更多逆????????????????????
廢廢的每一天 wrote:
8/8很簡單的一個車禍,先生騎著機車載著小孩被一輛違規闖紅燈的計程車給撞上了
當下有報警 也有叫救護車
8/26拿到了一張很無言的初判表
警察給了初判表為"自行息事案件"
我們沒有做過筆錄 沒有酒測
也沒有說要達成和解
警察僅憑與給對方錄音錄影 他說會賠償
然後初判表就給了這樣的結論
me5888 wrote:
證據實際損害,車損、先生、小孩所受的傷,能去看醫生就去看,能開的證明就要開,這對之後比較有利,才能主張自己的損失
廢廢的每一天 wrote:
8/8很簡單的一個車禍,先生騎著機車載著小孩被一輛違規闖紅燈的計程車給撞上了
當下有報警 也有叫救護車
8/26拿到了一張很無言的初判表
警察給了初判表為"自行息事案件"
我們沒有做過筆錄 沒有酒測
也沒有說要達成和解
警察僅憑與給對方錄音錄影 他說會賠償
然後初判表就給了這樣的結論
3t2700 wrote:
通常警方會同意自行和...(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