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很懷疑為什麼很多人寧可保持車速猛按喇叭,然後危險的步步進逼或是想賭鑽車縫(想到中午的新聞),就是不願減速保持與前物的安全距離,再伺機超車、停車、閃車,前車可能已經在龜了,貼得再怎麼近也還是龜在前車後啊。
南無水蜜桃 wrote:網友爆料公社po文怨...(恕刪) 如果前方中外線和後方內線三輛車均未達速限,且無顯著速差當事車在無安全距離下也只能加入隊長的一份子,想加速超車大概就這局面開車真的很怕遇到隊長團,往往外線才是超車道,可變換車道也有風險只有一張照片也就看圖說故事
贊成要保持車距但衍伸出來的問題是遇到前方有高架道路時, 原本車距不足的車流紛紛踩剎車進入緊急守法模式如果一隊車都跟緊緊的, 剎車越往後面傳遞波型就會越放大(因為車距小於剎車反應時間, 導致越後面的車踩得越用力), 隊伍第五六台車就有可能發生緊急剎車, 增加事故機率.車流量少的時候, 還有保持車距的車子可以消彌這種shock wave車流量大的時候, 就會漸漸演變成塞車雖然說大家保持車距就都沒事了, 但面對現實是現在的水準還做不到. 所以在我看來的現況是取締除了增加事故機率又容易導致塞車, 對交通改善弊多於利.
面對有最爛部的稱號所制定的法規,沒人懷疑還努力讚聲,可見愚民四處!法規制定的基礎在現實是不合理,也證明制法規的官員或學者根本不會開車。媽的~ 妳開車在高速公路上是看著前車看逆? 不會看遠方的車子逆? 就算在平面道路也不應該盯著前車屁股,除非萬不得已。每天高速公路上的車流,車距10公尺很正常啦~出車禍的比率比起平面道路低很多!用法規那種算法只能說是坑錢用而已。就像高速公路以前全線限速90公里, 後來改110公里, 實際上大家都開120公里,結果呢? 車禍數居然減少了!!!!!!!!!!!!!!!!!!!!只有傻瓜被耍還認真的守白癡制定的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