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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貨車硬切車道,超危險駕駛

奇怪,怎麼一堆人在檢討被害者,問題在於大貨車司機啊,一次跨越2個車道是怎樣?
如果大貨車司機是故意的,那真的很可惡,一定要檢舉,以免日後害別人;
如果大貨車司機不是故意的,那真的很疏忽,也要檢舉,這是日後讓他更專業的必要學費。
留七分正經以度生,留三分癡呆以防死。
rhythm wrote:
上高速公路的交流道,(恕刪)

看到大車不閃或是不快速超前,莫非想用生命捍衛路權?不會有人給你鼓掌的。
這是標準的 逼迫後車讓道 違規...

可向國道警察單位檢舉...

網址如下~

線上檢舉國道交通違規

建議擷取一張清楚可辨視車牌的照片...

連同影片一起上傳給國道警察單位~
SwordDog wrote:
奇怪,怎麼一堆人在檢討被害者,問題在於大貨車司機啊,一次跨越2個車道是怎樣?


對大貨車就是沒車呀

樓主,自然被檢討

Eigen wrote:
對大貨車就是沒車呀樓(恕刪)


可是不管是大車還是小車,因換線本來就是要多注意後方來車再換線才對吧....
我看這影片大車就是直接爽快的到內線
更何況他是從交流道上來 距離這麼遠....
我不相信死角可以這麼的長方形(沒開過大車 個人猜測)

非筆戰,單純分享個人想法交流。
rhythm wrote:
上高速公路的交流道,(恕刪)


應該是視線死角
但其實你一開始是過得去的
不過是可以檢舉啦
不管有無視界死角, 短時間內切三個車道. 就應該要檢舉
可以開快一點嗎......

1. 支持檢舉
2. 左邊要讓右邊
3. 拜託開快一點................... 沒有特別的原因、就拜託開快一點.
4. 請問樓主影片後段是開在內線還是外線車道.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 7 條
汽車自交流道、服務區或休息站進入主線車道時,應遵守交通標誌、標線
、號誌指示行駛,並先利用加速車道逐漸增加車速,判明交通情況確達安
全距離,方得駛入主線車道。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3 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
、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
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四、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這兩條就夠了,應該也是引用這兩條了。
另他交流道的路段應該屬減速路段,沒看到大車減速情形,所以有很高的機率撿舉成功。

這大車沒作到第7條的動作連跨2線道。以上 結案

但這種應該還是要預判一下啦,防禦駕駛就是遠離大車,才能保平安
這種大車就是欠檢舉而以

明明不需要連切那麼多車道,是硬切幹嗎

跟那些龜車一上匝道就往超車道切相同道理

拜託一定要檢舉

這跟什麼abcd柱都沒關係,根本沒有必要這樣切

要切也不看,以為整條路都沒車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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