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7450 wrote:在高速公路變換車道時我通常方向燈跳8下的時間內完成變換車道前3下是變換之前在原車道閃爍讓後車知道我即將變換剩下的5下閃爍才會做切換動作直到4個輪子都進入新車道就會熄滅方向燈這樣子的做法竟然會被部分駕駛人念?反正我不打算改 模範駕駛不少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要不然就是車子在跟我平行的時候,開始閃方向燈,閃沒幾下連車輪都還沒有跨線就熄了然後也不繼續打,就開始硬切到我前方這種駕駛,大概以為我的眼睛長在太陽穴上,要不然就是以為我會通靈,可以預知他要變換車道了我在想,萬一我不小心撞上了這種駕駛大概會靠杯說,我有打方向燈啊,是你自己沒有看到
uranuslp wrote:會發這種文應該是路上鑽車仔,又懶得打方向燈的。請大家多檢舉鑽車不打燈,和未保持距離超車的。 覆議!!!!走一趟南北,真要檢舉這種車隨便都10幾台起跳的!有的切了才打,要是真取消,這種閃三下也行啊!!
前車閃三下後沒動作,那到底是誤撥還是要準備變換車道 ?前車閃三下後沒動作,10秒後看到空檔就未閃燈直接變道........; 事後說有閃燈呀.....我的前車閃三下,我的後車變道中被我檔住沒看到燈號,我的後車最後看到未閃燈且變換車道.....檢舉 ......;請提出可行的配套方案再談取消方向燈需全程打滿的"惡法",否則只有更亂。
支持並已覆議,樓主加油!大家都知道有問題的是不打方向燈或是馬上打完馬上切換車道,如果已經讓後方車輛知道有切換的動作,實在不知道打那麼久的方向燈用意在哪?反而切完車道還維持方向燈會讓後方搞混你到底還會不會繼續切車道,造成車道的延遲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