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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汽機車為何不乖乖滾去停停車格??

FreeHand ZERO wrote:
這不是問題啊!我在日(恕刪)


日本連腳踏車都要停在停車格裡

輕井澤就是這樣

常常有華人遊客在違規停在大街 商店門口
Yang咩 wrote:
新竹很多商辦都沒這種(恕刪)


工廠商辦沒有設立 上下貨的車格

那些公司直接結束營業算了
藍山丘 wrote:
要錢也沒多少,有的話(恕刪)


繞遠一點好嗎

先進國家的停車場停好車

你走路到目的地花半小時也是常態
Fuhoho2099 wrote:
......至於紅線絕對半秒也不停...(恕刪)


不用怕用力停下去,警方認證的,可以上下客,貨

Fuhoho2099 wrote:
汽機車停在停車格才是(恕刪)


台灣人就是假掰啊,手指只會指別人。

只有酒駕撞死人才是害死人。

併排停車害死的都不是人。

讓我們繼續反對自動拍照的科技執法。
兩岸和平:接受集中營、特色管理、坦克輾人民。
Fuhoho2099 wrote:
汽機車停在停車格才是(恕刪)

月經文

沒為什麼,無解
被佔用的騎樓,路邊聚集的市場,沒有上下貨空間的商店小吃店,沒有停車位的餐廳...
我們的生活中都是這樣啊!

別人違規就罪該萬死,
自己違規叫生活所逼。

為什麼不抓?
抓了叫政府搶錢,縣市長被叫到議會炮(約炮?),下次不用選了。
開單的公務員和他的長官一起到議員服務處罰站。
這些事情多到新聞都不想寫了。

怪政府?怪議員?選民自己選出來的。
台灣日常,開這種話題,樓主是初來乍到的歪國人?

我自首,我也會違規臨停,買便當,買鹽酥雞,買珍奶。
但是.....
我也是為生活所逼啊!
Fuhoho2099 wrote:
汽機車停在停車格才是(恕刪)


這些只在家的宅宅果然很懂交通問題....lol
gn01283699 wrote:
如果騎車或開車經過違停的車輛旁,(不小心)把違停的車輛的後照鏡撞壞了,或擦傷車體了,但自己的汽車或機車也有擦傷或損壞,能請違停的車輛賠償嗎?

可以,

他要賠您 3 成,

但您要賠他 7 成,

除非他停在視線很不良好的地方,

那可能 5、5,或對方全責,

手或腳有敲到對方的車,確實有挫傷或擦傷,

就報警做筆錄,拿就診紀錄、診斷證明書去告對方傷害吧,

以刑逼民,叫對方賠您個幾仟塊了事。



但有風險,

惹到出來混的,有可能被報復,

因為筆錄上會有雙方的居住地址,

就算筆錄上沒有寫明居住地址,也可以去申請取得,

自己衡量囉。
10多年前被拖吊汽車被拖過一次,機車被拖了三次,算一算可以去計時停車場可以讓我停半年

此後再也沒有違停過,也不用擔心有一天要上01罵檢舉魔人討拍拍

錢包太薄被矯正成功,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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