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0110 wrote:倘若駕駛有火眼金睛,在二、三百公尺外就看到前方路口行人穿越道上有行人通行,此時要不要暫停?(恕刪) 暫停的起始點一直都是以停止線、路口範圍為基準你不要再幻想了趕快配合泡泡龍的政策,上街蒐證車不讓人的違規比較實際
天龍國 還是有一些地方 行人穿越道路。所有車輛禁止通行。應該多鼓勵政府。多多益善。汽機車穿越 就是闖紅燈了。至於行人絕對優先的可以用命賭賭看。看是賭贏了就拿到不少賠償。賭輸了就給後人使用。主幹道 不含路邊停車 有三個車道。總共六個車道。
nimala1004 wrote:當我禮讓斑馬線的行人...(恕刪) 是你該讓就讓。往往會有你後面的車不想等,會從你的右側超車而過或者左側超車過然後那個路人就死掉了。因為那個路人在滑手機在慢慢走,以為所有人都是像你一樣是好人會讓他慢慢走,但是他不知道還是會有很多人耐不住性子就直接衝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