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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人開車為何很多都不讓行人?眾曝「真實理由」:超矯情

nick680828 wrote:
這真的是立法罰款的問(恕刪)


人文素質是需要培養的...

大陸還不到位!!!

所以用罰得最快也最有效...
我會禮讓但號誌和行人要檢討,而不是只有處罰開車人
bradia wrote:
這是我看過最瞎的理由。天知道有多少違規比這個罰得重,臺灣還天天發生?
或者有多少人因為違規被逮到,氣到想打人嗎?
臺灣欠缺的是守法的基因、修養,不是什麼罰款多少;在這裡,違規被抓到是要被笑的。違規然後一樣日日靜好,這才是最高道行。


駕照獲取成本以及難易度太低,當大家都一起違規時,那就是變成正常了
里耶懂琉蓮 wrote:
跟罰款沒關係好嗎..

不只罰款高好嗎?
老美沒停下來等校車,就是5位數罰款
還有可能被扣照
日本違規太多次也會吊照
日本考一次駕照費用極高,又難考
沒有什麼那國的素質比較好啦
就是用法規去約束人而已

台灣交通規劃也很有問題
之前休旅車過路口右邊被撞
彈到左邊去掃到一個過馬路的小女孩
那地方有規劃行人要穿越
中央分隔島種了一堆比人還高的植物是三小?
行人一口氣穿越馬路,駕駛人看的到嗎?

大家上路只能各憑本事
就是用生命的換取經驗
大多的人都能成功學習
運氣不好的人就GG了

看過日本節目,國小請特技人員穿護具去給車撞
模擬車禍實際發生的情況,從小就教導車禍怎麼發生
實際發生在你眼前,比書本學習快多了
行人走斑馬線。 但是直行機車。閃避....倒地 駕駛自撞傷亡 強制險無法理賠
都是權。

機車駕駛直行 直行 綠燈 (非左轉右轉) 遇到斑馬線上 突然...遇到冒死鬼 喊得我有路權。

撞下去 還是閃避。

反正就是有人要死

也就是說,如果汽、機車主因視線不佳自撞電線桿、為閃避行人撞上護欄,或是駕車不慎撞上分隔島等,發生非兩車相撞的「單一車輛交通事故」,駕駛人的傷害是無法得到理賠的。
kakia000222 wrote:
在台灣的用路人(不論(恕刪)


馬路如虎口, 但是許多行人過斑馬線像逛大街! 不尊重他人的權利,怎能要求別人尊重!
cinnamon coffee wrote:
美國一張沒有禮讓行人(恕刪)


美國算是罰很重~所以大家都不敢心存僥倖!

去了三年加州他們有規定隔熱紙不能貼深色的~

一定要看得到駕駛人~

所以行人基本上都看得到駕駛的任何動作~

除非站上路口有表示要禮讓車子先通過,車子才會先開走~

不然車子9成以上看到行人都會禮讓行人優先通過~

別說stop line了~我看過沒停下來察看的當場被警察攔下來~而且還是沒行人!

聽說被攔下來基本上就是強制上交通安全課的樣子~

哪像台灣錢罰得少就算了~連強制上課都沒有!
dallasoriginal wrote:
差異在於法律 外國(恕刪)


亂世要用重典才有效~

台灣交通有罰跟沒罰一樣~連酒駕都罰得這麼輕!
現在多數車輛已經比十年前會讓行人了,比較不讓的,以摩托車和計程車居多。
台灣法規不夠清楚,在先進國家,行人違規穿越馬路被車撞,行人是必須負擔肇事責任賠償.另外對於汽機車停在人行步道,紅燈越線罰則也相當重.因此駕駛與行人對於交通法規才會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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