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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是否贊成立法有獎金的檢舉?

贊成啊,就是一堆人都把交通規則放一邊,
交通才會這麼亂。
喜歡違規?記得多賺點錢啊。
支持,但檢舉前應先繳納保證金$500元
若檢舉成功,歸還保證金並給予獎金
若檢舉失敗,$500元作為手續費繳給國庫

保證金的用意是
確定檢舉人要非常理解檢舉的方式及規則
也可以防止檢舉人濫用權利
繳交保證金前也要簽切結,同意這些條件才受理檢舉案件
光沒獎金就會有人故意設陷阱害人違規
有獎金的話這亂象應該會更嚴重
アルバ wrote:
是否贊成提供有獎金的檢舉,且給予重罰,由全民一起參與


我舉雙手雙腳加另一隻贊成

我會辭去現有工作,專心執業檢舉

一天目標500件。不分大小案,成案就是一件抽10元就好。
一天 5000元。一個月工作20天, 月入十萬

我會在中永和的
小巷、騎樓、人行道、菜市場、超商門口、飲料店、自助餐店門口、幼稚園、國小門口

專門檢舉機車違停,一天拍500件-1000件 機車違停都是小意思

要賺錢就要拼時效,笨蛋才會找汽車拍,隨便去小巷、騎樓拍機車違停就幾百張。
沒必要
太誇張的違規自然會有人看不過去檢舉
檢舉發獎金會有大批無聊人士天天找麻煩
我有時候也會檢舉亂停在轉角斑馬線的車輛
這種的最看不爽自己方便
不顧其他車輛以及行人安全
一旦開放檢舉獎金勢必造成很多衝突
媒體最愛了天天有新聞可以炒作衝突對立
這可不行,連沒獎金都一堆人該該叫了,有獎金還得了?哥不知臺灣路上處處是獎金嗎?
通過這法條的,下回選舉一定下台
上次天龍王不是說要在人行道立上自動拍照違規停車的嗎????

你猜高水準的天龍國怎麼說?

台灣啊~嘴巴都是噴別人~~不會檢討自己。

我如果自己違規 被警察開單 一定說謝謝

人家辛苦在路邊吸廢氣 被太陽曬 為了改善交通抓這些違規

然後台灣人違規還在嘴 這個有理由 那個有藉口 就都沒在檢討自己
兩岸和平:接受集中營、特色管理、坦克輾人民。
不贊成~以前有獎金時就有人一直檢舉,且現在沒獎金就很多人檢舉,所以不需要立法有獎金
我也贊成!

如果自己不違規那幹嘛怕人檢舉~

如果真的因為違規被檢舉那就繳罰單阿~

哪有愛違規卻不想繳錢的道理~

永遠都在檢討別人~卻不檢討自己為何違規被別人檢舉?

不然就是被檢舉違規次數滿幾次直接先扣照好了~

不然大家都罰不怕~為所欲為的開車~總有一天會被她害死
贊成阿 光每次開車 有人插隊交流道我就不爽

難道乖乖排隊都白癡嗎?

守法就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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