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大爺 wrote:
老實說 為什麼要二(恕刪)
沒錯!行車上路本來就有風險,要自行承擔。所以才會有台灣人普遍的包皮、皮包鐵、鐵包皮。
所以越沒保護就越不該出現在路上...可以騎車就不要走路、可以開車就不要騎車
反正隨便停警察也不會馬上開你單,有人情味的地方真幸福
為了安全所以選擇區待轉區,看到別人出事自己會覺得幸好;
如果自己在待轉區/去待轉區的途中被撞,我是滿好奇...為了安全的人會怎麼想哈哈
補充一下我在"地狹人稠"的台灣有遇過去待轉的途中A柱大爆發的駕駛差點撞上來
以及左行之後發現走錯路馬上迴轉直接尻到我的大媽(大媽是在你的死角區迴轉喔~)
待轉是相對安全沒錯啦~但是格子畫錯地方、路口太小大車開過來都會壓到格子的那種地方
我是覺得...也是用生命捍衛路權,謝謝那些證明格子畫不好、不需要格子的先烈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