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chien00 wrote:
對我的業務也說不用簽(恕刪)
所以你人就沒受傷不是嗎?有受傷跟沒受傷處理方式不一樣,所以你的假設問題是不存在的。
而且你要先搞清楚保險公司為什麼要幫你修車,是因為對方有保第三人〝責任〞保險(財損),你車子受損,對方有賠償的〝責任〞,保險公司才會幫你修車。你也不用去問業務,一堆業務的保險跟基本法律觀念比你還要差,問也沒用。
如果你很堅持要跟對方要修車期間的代步車費用,建議你先自己刷卡把修車費結一結,然後請車廠給你維修明細或估價單還有發票,等車子簽回來之後再來跟保險公司調解或走訴訟。不過上法院車子的部分有很大的機率會被扣折舊,你自己斟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