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破.破許男 wrote:
破.破.破許男 2020-05-30 13:14 45樓
那條路全紅線
沒有停車位
引言
破.破.破許男 2020-05-30 13:19 46樓
我不怕民事
因為我的車是家人名字
不動產跟現金都在太太戶頭
簡單說,我N年前就已經脫產了
公司屬於法人。我負責人就算欠債也不會影響公司戶頭。
我做生意幾十年,財務上怎麼閃我有點底子。
明知整條路都紅線照樣違停
開破許果真了不起
有夠破
破.破.破許男 wrote:
請問如果不和解會怎樣?
你們兩個 喬錢喬不好, 那接下來 就去給 公家幫你們兩個喬 而已咩...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mHIS98tFdA
eric5860 wrote:
看到許多人對車禍過失傷害不會登載於(良民證)的觀念有所誤解,在下就此點來進一步說明,以免使樓主誤判形勢!樓上有人所po出的法條中有指出,若是宣告矯正處份與罰鍰者,就不會登載於(良民證)上,這雖然是對的,但並不等同全部適用過失傷害這一項罪名,因為除非法官判出的結果就只是罰鍰,那才適用,不過就實務而言,車禍過失傷害罪都是判1~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請注意!是得易科罰金而不是直接判罰鍰,簡單來說,這類過失傷害是否會登載於(良民證)上,適用的法條是~判決滿五年,而五年內未再受刑事之處份,即不再登載於(良民證)上。
所以因車禍受過失傷害罪判刑者,要等受判決日後滿五年,其間未受刑事處份,則五年期滿再去申請良民證者,即不會登載其中,所以在下建議:如果發生這類造成對方體傷車禍又不想和解,只想法院解決的版友,在受判決後五年內,就不要去找需要良民證的工作與申請國外深造,移民簽證...,等五年後再說吧!
你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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