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

[已結案]晚上九點黃線驅離你會怎辦?

cdyao wrote:
感覺警察可以說明今天有特殊狀況不能停,
而不是告訴樓主這裡本來就不能停?


指揮權就是叫你乖乖聽話 哪來那麼多意見?有意見事後再申訴就好啦,現場不服從指揮比較帥嗎,我朋友曾經違停就當場聽話,事後申訴成功,警察被記小過
軟性講一下應該就可以了吧
何必去硬碰硬,再者你是要久停還是臨停
久停的話把自己愛車放在黃線路邊,也不太好吧~
沒錢找停車場停,還是犯賤?
shadowjon wrote:
整樓看下來,以正常情況下,2000後,黃線應該是可以停車的
但若有執法人員現場指揮,以執法人員為主
這些都可以理解

不過,有個疑問,若以樓主的狀況
假設樓主停好車,並已經離開
(已過2000,如之前網友所說,可以停好回家睡覺)
那警察來要求移車,卻找不到車主
請問這種情況下會如何?


警察會查詢車主資料
請車主立即過來移車
如無法通知或是趕不回來移車
不是被開單就是拖吊
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

黃線禁止停車時間為每日上午七時至夜間 八時,如有延長或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

2.另依本法一百六十九條規定,紅線禁止停車時間為全日二十四小時,如有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

3.換言之,除現場另有標誌及附牌標示外,紅線全日禁止停車,黃線從夜間八時至翌日七時為許可停車時間。
eeone2019 wrote:
樓主不用理他
行使公民不服從即可...(恕刪)
不擔心他被開罰,更擔心他被敲到頭破血流…。
icq93084 wrote:
警察會查詢車主資料
請車主立即過來移車
如無法通知或是趕不回來移車
不是被開單就是拖吊


總覺得法律怪怪的
法規就規定黃線20:00以後可以停
難道半夜還要接條杯杯電話起來尿尿?
https://www.bote.gov.taipei/cp.aspx?n=9701958ED38A3052

黃線除了有部分會在路邊公告,開放例假日及夜間停車之外。否則只有開放臨時停車。

但是我剛剛去法規: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110050001900-1060614&ShowType=Ref&FLNO=168000

本標線禁止時間為每日上午七時至晚間八時,如有延長或縮短之必要時,
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

也就是說除非有告示牌公告。否則依照此法規,黃線是可以開放 20:00 到隔天 07:00 的停車
依照道路交通規定
你的問題比較大

黃線可以臨時停車為何被拖吊?

一、定義: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項第10、11款規定「臨時停車」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停止時間未滿3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而「停車」是指車輛停放於道路兩側或停車場所,而不立即行駛。
二、設於路側之黃實線是指「禁止停車線」,用以指示禁止停車路段,禁止時間原則上為每日上午7時至晚間8時,如有延長或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
三、綜合上述,禁止停車處是可以臨時停車的,但必須符合「臨時停車」之定義,即必須是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停止時間未滿3分鐘,並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違規停車者,得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4款規定舉發,另如駕駛人不予移置或不在車內時,為排除妨礙道路交通之違規停放車輛,改善交通秩序,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人員得指揮拖吊車將違規車輛移置保管。

你人在車上,的確有符合立即行駛的狀態。
可是,當下你的車子有人員上下車或裝缷物品嗎,按你的描述,應該是沒有。

你的狀況,警察很有同理心了,真的。
its_geek wrote:
https://www.bote.gov.taipei/cp.aspx?n=9701958ED38A3052

黃線除了有部分會在路邊公告,開放例假日及夜間停車之外。否則只有開放臨時停車。


您的連結裡面有這行
1. 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8條規定,黃線禁止停車時間為每日上午7時至夜間20時,如有延長或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

黃線:7-20禁止停車 (沒有禁止臨時停車)

夜間明明就可以停,沒有禁止停車,也沒有禁止臨時停車。


一大堆人挺警察我OK,但是法規不熟還裝懂誤導大家,不可取。
  • 1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