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責免賠,希望鄉民們集氣力挺.公共政策平台聯屬修法,以後看到違規車輛直接榔頭尻下去.無責!免賠!對付Lexus....等這類高級車更是如此~這樣對嗎?還是你毀損人家的賠人家他違規該罰的就處罰現在社會真有趣
hu4852 wrote:如果走在正常可走路上被其他東西擋到摔倒叫做肇事,請不要亂用這種說法,這是國家未作好取締防範,讓民眾行的不安全,如被稱肇事直接要求國家賠償,這種鬧大了那一個車主自行付費了 回錯了吧 我沒說任何一方可以申請國賠這案例 我覺得最後就是 腳踏車就是肇事主因 違停次因腳踏車要擔多少比例就是看談判技巧了(但對方已經請保險公司出馬了)除非腳踏車這方因為違停致死或骨折 才有可能去花時間跑法院不然就是鼻子摸摸認賠了(這個數字就是看當事人跟保險公司怎麼談)然後樓主要發問車禍 也不提供事故現場街景圖 也不提供警方筆錄路線圖 也不提供車落當下的事故照片賠償數字跟責任很難抓拉
感覺現在社會上充滿了許多似是而非的詭異氛圍...網路論壇對交通事故的討論充斥著:受傷的人最大、先告先贏...等偏見,似乎都不曉得車禍主要是以「路權」及「肇責」來做判斷.在醫療領域也有異曲同工之妙,病患花了幾萬元打玻尿酸,治療效果不滿意就先對醫師提告業務過失癌末病患敗血症引發心肺衰竭,也是先對醫院跟醫師提告再說甚至還聽過拔智齒因為痛了好幾天,這樣也要對醫師提告這社會到底怎麼了...?法院跟醫院每天耗費無數人力處理這些莫名其妙的事情導致司法單位無法專心偵辦重要案件,醫師因疲於出庭應訊無法進行重要手術及治療這樣真的是全民之福嗎?
這樣太吃虧了車禍當下有受傷再怎樣都要(馬上)去驗傷因為如果沒有當下去驗傷很難證明與此次車禍有關現在只剩民事賠償 對方車損應該好幾千跑不掉 你的500塊只能乖乖掏錢了對方是違規停車沒錯 但只是次因頂多就是被開張違停罰單所以你小孩判七成我覺得是很合理的如果這種情況對方要付七成責任那以後看到路邊有違停我就去撞不就天下大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