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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停在白線上講電話被撞

看到違停文章就高潮的這些魔人,也只能笑笑了。
給樓主一篇法律的判決參考。那位當事人是停在紅線上被撞。法院後來判決25%的肇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1年度簡上字第463號

「系爭車輛事故發生時係停放在臺北市○○區○○○路○段○○號前路旁,前已述及,惟該處道路緣石正面及頂面繪有紅色實線,禁止臨時停車,此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員警據報到場後標示明確,有(原審卷第二三頁)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可按,並為上訴人所不爭執,而系爭車輛寬度約一‧七公尺,加計車身與路緣間距離0‧一公尺,共佔據寬度三‧八公尺之外側車道近半寬度,致遭被上訴人所駕駛、沿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西向東方向外側車道行駛之車輛碰撞,系爭車輛駕駛人有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之過失,亦足認定。」

「本院參酌卷附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覆函暨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現場圖、現場相片、交通事故談話紀錄表以及被上訴人之供述,認本件事故之發生,被上訴人應負擔百分之七十五之過失責任,周家年則應負擔百分之二十五之過失責任,亦即被上訴人得減輕賠償數額至上述金額之百分之七十五即十九萬四千六百九十一元(計算式:「回復原狀必要費用」二十五萬九千五百八十八元,乘以「被上訴人過失比例」百分之七十五)。」
K'DASH wrote:
你停的時候有超過15...(恕刪)

28樓我有補po照片~
謝謝你的提醒我會多注意
frankhfw wrote:
有網友口氣比較兇,是...(恕刪)

28樓我有補po照片,也謝謝你的提醒,只是有些口氣不是提醒我而是為了罵而罵❤️
環島夢想 wrote:
看到違停文章就高潮的...(恕刪)

謝謝哥,我就是想知道這類型的資訊,後來我朋友有跟我說,他處理過很多類似案子,我這狀況最多3成,不會在多了😅
去年初和樓主類似情形
但我停比樓主再裡面些
停好人離開大約兩小時
回來發現後面保桿爆了
警方調閱監視器找到人
後續就保險先出險修車
由保險公司跟對方處理
最終我沒違規也沒罰單
三重強尼戴普 wrote:
主題 臨停在白線上講電話被撞
晚上下班的時候開車要回家,路上主管打電話來,索性把車往旁邊臨停接電話,車子未熄火人在車上,我車是停在白線上(畢竟不是真的要停車,只是停下來講電話,邊開車邊講電話怕危險)我停的地方白線內很多車子停在那邊(一整排的那種)我因為是接個電話而已,所以剛好壓在白線上)這時有一台摩托車往我車側身撞(我是靜止狀態),導致我後輪爆胎以及左後照鏡斷掉(車身也有一些刮痕)然後機車車主沒摔車看起來也沒什麼事情,有報警,警察來幫他做筆錄的時候,我正在處理輪胎(畢竟還要從桃園開回台北)然後換我做筆錄的時候對方已離開,警察說對方機車有保險,會在跟我聯絡,想請問這樣我修車費用可以跟他求償嗎?肇事責任上我會有責任嗎

三重強尼戴普 wrote:

我知道一定會有人說怎麼不停裡面一些..
停裡面一些我就不會發問了😭
因為我只是電話響了..接個電話..
圖片裡有一台機車經過,照片的機車騎的是外道,所以旁邊還有一道內車道,其實路算蠻寬的....當然我也有責任不會說我對,只是對那些真的回覆我問題的網友說聲謝謝,至於那些整天回覆遲早被收掉的,我真心相信你們這輩子完全都沒有違規過,所以我也會檢討,不過我現在還活的好好的就是了...

違停的確是錯的
但是…………
會撞到違停車……
這騎士自己也是不注意前面吧……
連停個車都停不好,勸你別開車。
接主管電話非立即該做的事,事情輕重緩急分不清,懷疑你處理能力,開車出門很怕你變三寶。

三重強尼戴普 wrote:
晚上下班的時候開車要...(恕刪)
這件事告訴我們
看到違規不處理
改天就被它處理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你媽媽 知道你在這討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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