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g-Wei Tzou wrote:
老早就打了方向燈了,
經常遇到這類駕駛
在左轉與直行之共用車道
太慢打方向燈
害得後方駕駛無所適從 被困在雙白實線道上
動彈不得
您若要左轉 應及早30公尺以前打燈
*我寧可提早打方向燈示意....
*我車於行進之中 若恰被擋住 已無法順序切出改換車道了
(瀕臨雙白實線車道)且無法適時轉出
我應會打燈告知後方 別跟近喔
(以往 在台中往南投方向 於五權南路
即中投道路往霧峰大里方向這端 偶爾發生此況)

有時 見後車一直逼近 未減速
我也許 會於過程中
改打雙閃黃燈告知後方車輛群 前有"障礙"無法通行
(至於 究竟應提早幾公尺打燈 真正合宜呢?
再 請多拿捏 斟酌
主要應也考慮 讓後方車輛 得以適時應對為佳)
好讓其他駕駛人
有所準備
切換車道
或者 跟隨排您車輛隊伍之後!
我是嘎嘎 wrote:
路口內直接煞停,才打方向燈的,那種才可惡!連提前做反應或先切出去的機會都沒有,就完全被卡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