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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垃圾小黃在斑馬線把人撞飛

煥仔 wrote:
在台灣我最不明白的補(恕刪)


當聖誕老公公時,大家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甚至拍手叫好
當開始討論要把福利收回時....絕對沒人想當那那個黑臉呀!!! 會被恨一輩子...然後祖宗八代都拿出來檢驗...
甚至會有人去自焚呀...去你服務處送些紀念品之類的....
垃圾小黃,看到一台違規檢舉一台,垃圾滾出台灣。

想想大家還是自己滾好了,反正垃圾是賴著不走了。

補貼小黃,民主悲哀。
菲力麻糬 wrote:
我一直在想 ,雖然影片確實是小黃的錯 ,根本是沒注意到行人。

可是換個想法。 "誰願意去撞人?? 有什麼好處???"

然後說違規? 其實影片中我看不出違規。 只有未注意。

行人絕對沒錯。 因為行人走斑馬線,車子就是要讓。


不是他們願意去撞人?


我認為他們是不願意發揮職業駕駛人道德
還有不願意遵守交通規則

所以後面兩個造成撞人原因
後面的兩個不願意,造就了間接的"願意撞人"的邏輯
煥仔LINE貼圖上架囉https://line.me/S/sticker/17182258
我也不懂為什麼這種幾乎不繳稅的族群,可以領廣大納稅人的福利這麼高?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993382

去年才剛加碼,計程車換新車補助 15萬(油車)、25萬(油電)、35萬(純電)
這福利也太誇張的好了吧....
台灣小黃司機素質一定要提升啦,有時候也不知道在快什麼,還很會鑽。
romario
我有一次也是差點同樣情況被小黃撞到,行人號誌燈亮綠燈、秒數還很多、正常走在斑馬線上,還好眼角有喵到小黃轉彎沒減速趕快跳開,如果當時被撞到一定告死他,職業駕駛還水準低到不行
小黃狗的春天 wrote:
不是檢討被害人,命在...(恕刪)


又一個檢討被害人的
小黃常常眼睛看的方向和車型方向不一樣,尤其是路口轉彎時,車子一面轉眼睛一面看其方向有沒有乘客攔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二項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或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該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者,處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然後整天在路上違規撞人,實在很肚爛!(恕刪)
很想知道,整天下來可以撞多少人!
真的不懂補助這種行業的人是要幹嘛?政府不用檢討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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