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我以前也是不懂啦,慢慢地大家就會懂得
或許某些人真的有被害妄想症也不一定?
好好的守法停等左轉燈號等待左轉被從後面撞
還要賠錢給人家?
大哥...用點腦行嗎
SKLau wrote:
你是不是不知道“移送”是一個必要的法律“程序”而已?
這跟肇責沒關係。
過失致死,判了嗎?你判的嗎?
警方沒做移送才真的是違法。
ranjay wrote:
有夠不合理的法律
罪證確鑿的狀況
還要背一筆過失致死
車子被撞成這樣
人死了
我找誰賠?
我停在那裏方向燈也有打
啥叫應注意而未注意
這在國外百分之百沒罪
然後再叫機車騎士家屬負責車損
只有在台灣才會這樣
車主被撞到成這樣就算車修好了也不想開了吧
心理陰影怎麼辦?
我無緣無故停在那等左轉
然後你跑來撞我然後撞死了
我有辦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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