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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魔人竟是警察?

Ulysses66 wrote:
交通警察舉發違規沒有錯,但是舉發程序要合法,違反規定不符合程序正義,這張違規罰單到了法院就很可能被撤銷

還有一點點良心的人違規會付一付,那些沒良心的人比較會去法院叫叫叫
就算過程完全合法也很多會去叫一下
所以很重要嗎?
只要他七天內完成檢舉還是能檢舉啊!重點還是要看罰單是寫民眾檢舉還是逕行舉發,如果是逕行舉發就會有爭議。不過話說回來,不違規就沒有事,自己愛違規被檢舉又哇哇叫,有種違規就要有種負擔後果,而不是事後再哇哇叫,要叫可以,叫完還是要承擔後果,而不是上網討拍還是投訴媒體,做這種丟人現眼的事
那他用公民身份檢舉不就可以了
潛出水面 wrote:
那他用公民身份檢舉不(恕刪)

公民身分檢舉可以是可以,但是不算績效,所以單位主管看不出該員警有在做事,交通罰單也是縣市政府重要的歲入,所以前一個年度都已經預設好今年要達到多少歲入,會分配給警察去開單完成,不愛開單的員警也行,就是年底可能沒考績或常常把你調單位玩你
Eigen wrote:
這才像創作 (隨便(恕刪)

寫那麼多直接跳過!
另外警察逕行舉發,有時很危險的,出事公家還要出錢撫卹的,最後還是人民要出錢的,儘量不要逕行舉發比較好。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取締違規是為了減少破碎家庭.放下執念,遵守交通規則吧..
Ulysses66 wrote:
舉發作業程序沒改之前(恕刪)


警察下班也是老百姓阿
沒有什麼違反程序
違規爛駕駛想逃避處罰什麼理由都想得到!
http://www.flickr.com/photo.gne?id=
wwwmo wrote:
警察本來就有業績否則(恕刪)

警察本來就沒有業績
公務人員薪水結構就是由本俸+其他各類加給所組成
本俸自己上網找俸給表 超公開透明 至於各類加給就看何種職務有什麼加給 一樣自己找
然後每年會在有1.5個月的年終獎金及1或0.5不等的考績獎金(端看年度考績而定 詳閱公務人員考績法)

你說要什麼業績?
每天準時上班下班 薪水照領假照放 該給的薪水該放的假一毛不少一天不少
警察本來就是良心工作
多做錢不會變多 少做錢不會變少
什麼?你說沒考績?
一年領多半個月薪水 平均到每天多200元值得賣命賣時間賣心力去拚?
我覺得不划算

至於你說什麼壓基層?
上面他壓他的 阿是干我?
這則新聞表達的是秀下限嗎?

這種就是要加重處罰,記者還報出來,新聞水準可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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