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花雪 wrote:要舉證他超速而且就算他超速,法規規定直行車還是有優先權所以結論是直行車有優先權 給你一個判例: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001426法官認定,超速的直行車會造成轉彎車誤判,所以並沒有優先權。所以直行車的優先權不是必然,而是有條件限制。
直行車路權本來就必須被有條件化.......當吃無敵星星玩超級瑪莉嗎!某樓又是一個鬼扯拿日本比....日本抓超速遠比台灣嚴峻當然人家直行車有路權站的住腳........老拿日本比台灣還有別當日本都沒有恐龍法官了遵守法定速度很難嗎?守法很難嗎?只要你守法就有絕對路權了不是嗎?一天倒晚想檢舉他人結果自己遇到要求速限守法了就開始喊著不要了情緒爆炸了.........這是什麼嘴臉?以這種邏輯那那些酒駕的不是也可以出來反了....喝酒是喝酒開車是開車兩回事也可以要求不要立法了台灣市區非固定式相機抓超速一天看看有沒有10件再來跟日本說嘴吧....老是拿LP比G腿!
不雨 wrote:某樓又是一個鬼扯拿日本比....日本抓超速遠比台灣嚴峻當然人家直行車有路權站的住腳........老拿日本比台灣還有別當日本都沒有恐龍法官(恕刪) 還是你要跟美國比,只怕你的臉更腫而已.美國有速限,但同樣有賦予一群人集體超速的權利,死守速限龜兒子反而要被取締.車禍一樣是路權論
Error 4004 wrote:定義不是很清楚了嗎 (恕刪) 會分兩個判決,車禍本身以及因為車禍造成的財產損失與駕駛人的傷殘賠償,會依照兩車的肇責比例來分配。但是造成路人死亡的主因是特斯拉駕駛飆車加上未禮讓行人,這部分的判決與特斯拉駕駛行為有絕對的因果關係。特斯拉駕駛有完全的責任。
alphaelf wrote:會分兩個判決,車禍本...(恕刪) 這部分的判決與特斯拉駕駛行為有絕對的因果關係。特斯拉駕駛有完全的責任。小孩的出生與媽媽的行為絕對的因果關係。媽媽有有完全的責任。爸爸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