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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洲恐怖車禍波及女童喪命的路權討論

herblee wrote:
已盡社會上必要之注意(恕刪)

真的很厲害一堆條文都能挖出來
我都只能看看新聞上的判例
herblee wrote:
已盡社會上必要之注意(恕刪)


沒看到的東西要怎麼禮讓???

陰陽眼嗎???還是觀落陰???
Ennsi wrote:
機車發現有來車急煞,(恕刪)

我只能猜測銀車在黃網線上的行車方式
先煞車看左方(無車)放開煞車滑行
這時機車剛好到往左看 有看到汽車煞車
銀車往右看無車所以踩油門
這時特斯拉剛好衝上來

因為這有人過世
銀車要能證明自己在“停止線前” 有 “停車” “注意” “再行駛”
盡完應盡的義務才能把肇責減到最低
不然只能祈求有保超額了
微彎道路及路邊的停車會造成視線死角,直行車速過快影響駕駛的反應時間。
巷口出來的車有控制不良可能,直行車靠近還往前撞直行車。,不然直行車還有淨空內線道可以通過,此案雙方都要負擔各 50%。
a5w7977 wrote:
我只能猜測銀車在黃網...(恕刪)

這推測應該是正確的
大家開車真的要注意 台灣很多路段設計都有嚴重問題
願逝者安息R.I.P.
缺德人太多,
缺德的官員也很多,
過失致死一律先來個鞭刑10下,
人性會改的.

自己的命都隨便了,
別人的命怎會是命?
一堆該死的不死,
不該死的卻先死.
a515yy wrote:
超速行車影像曝光 蘆(恕刪)


我覺得銀色車比特斯拉還要三寶

從巷子出來無視主幹道有車來還要硬衝

一種別人都要讓他的概念

根本恍神,還繼續往前,不可能沒看到

我覺得銀色車肇責至少7成
銀色車跟這大學生87%像.

公式:馬力(hp)=扭力(kg-m)×引擎轉速(rpm)/727
一個三寶出事=50%
兩個三寶相遇出事=100%

小女孩一路好走。

兩名駕駛都一樣爛透了。
*心灰意冷* wrote:
所以在路上大家一起比快?

市區限速100!

高速限速200!

這樣如何?
(恕刪)


自由速率之下,市區會去開100公里每小時的,大概只有1%不到的人口.

路寬、路平、當下車流量多寡這三個條件,自然就決定了85%的駕駛會用多少的速率去行駛,根本不必去設速限.

該嚴加取締處罰的是不遵守路權優先順序的駕駛. 而非依自由速率的85分位速率正常行駛的駕駛.


你們這些鼓吹慢才安全的人的邏輯都很好笑,包括交通部在內,常常喜歡拿出事誰負責說嘴 巷弄裡速限2、30經常在出事,也不見你們這些人出來負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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