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話一卡車 wrote:
匹夫的疑問是主張二手車減損要求賠償,
若沒賣車減損根本沒發生,將來開到報廢價值等於0,
法院如何對一個未發生的損失判賠?
請指教!!!!
原文網址: 新車被撞了... 倒大霉 #Mobile01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980965&p=6
凶宅也不是屋主拋售折價成交後才能求償....
鑑價就是物產價值證明,如事故為價值減損之主因,就已經達成價值減損之要因,當然可以判賠....
車子有沒有賣是另外一回事。
物產價值為持有人之享有之持有權力,無論交易與否,與價值減損之主張並無衝突。
好比世界名畫被割破,你總不能說他沒上拍賣會喊價,沒有實質價金受損吧...
難道看到櫥窗裡的非賣品就可以去刮個幾刀,再主張未發生損失?
喉嚨癢 wrote:
凶宅也不是屋主拋售折(恕刪)
名畫的價值是會增值,被割破當然是減損顯而易見!
但是車子會減值,持續持有價值會等於0,只有報廢一途。
兩者顯然不能類比。
對於一個沒發生(也就是沒賣車)主張減損顯然不存在。
這是我的考量,法官如何對於一個沒發生的減損判賠?
不要告訴我有人得到判賠~ 因為這樣的判賠顯然不合理,
沒發生的損失要被告賠個鳥!!!!!!!!!!!!!!!!!!!
匹夫就是要挑戰這種觀點。 也請主張可以賠或判賠的法官提出一個合理的說法。
廢話一卡車 wrote:
名畫的價值是會增...(恕刪)
我是被判賠的受害人
法院是一個講求事實及證據的地方
車輛價值減損 是有鑑定報告的
而且是現皆段已經發生的事實
而現在的價值減損,跟你未來是否會賣車,是兩件
完全不衝突的事情。
法官會以‘現皆段’的所有事實證據來做判決依據,對於‘未來’我是否會賣車,是完全無從可考的
因爲沒有人能提出證明‘未來’會發生什麼事。
而你對於車子會減值,同樣也會有爭議
因爲並不是每一輛車都會減值,減值的金額也沒有標準
且每一個人對於車輛的價值認定標準也不同
萬一今天有人特別喜歡我這台車,願意以高於鑑價結果的金額購買,結果發現被撞過後,就只想以鑑定後的金額購買,
那照你的邏輯,是不是又可以在跟肇事方索賠之間的差額...?
對於未來的不確定因素太多,且無法舉證,除非你有本事坐時光機去未來證明我沒賣車。
所以法官會怎麼判?當然是以當前已發生的既定事實來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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