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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回收,感謝

1.行人闖紅燈

2.黃燈不該衝 (除非視野良好 非常確定兩側無來車)

3.行經路口要減速

4.別太相信號誌 最起碼也要看現場 先看到人煞車就對了 (避免兩邊同時綠燈 發生號誌錯誤)

5.行車紀錄器的角度≠駕駛 (通常行車紀錄器會放中間 駕駛的視野會比此影片更早看到路人)
kurokawa079 wrote:
台灣行人才會闖紅燈還(恕刪)

你大概沒看過紐約客..
henry999 wrote:
這法規哪裡錯了 ,以下看得懂字吧 ?

這法規哪裡不同 ,以下看得懂字吧 ?
(自己上面不就貼出正確版了)

henry999 4樓wrote:
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規定:
「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
正確版:
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三條: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看到一堆不合理的規定,什麼綠燈要減速通過之類的
有這種規定基本上可以取消所有的綠燈了,所有路口只要閃黃燈+紅燈即可
因為綠燈所做的動作是跟閃黃燈相同的,這樣號誌可以省一顆,省錢又可以減少視野阻礙
綠 燈→黃 燈 →紅燈
 ↓    ↓    ↓
閃黃燈→黃燈長亮→紅燈
ianjasontw wrote:
看到一堆不合理的規定...(恕刪)

看到一堆案例搞的過綠燈比過閃黃燈可怕
然後闖紅燈也沒差
反正再爛也有37
搞不好活不下去的建議去闖紅燈
死了還能拿錢給家人用
蟲爸爸 wrote:
幸好沒衝黃燈,不然就GG...(恕刪)


>>> 喔
行人走行人穿越道闖紅燈罰300
車輛撞上闖紅燈的行人會賠到破產
henry999 wrote:
法規告訴你
1..近未設管制號誌(紅綠燈,停,讓)路口及行人穿越道應減速慢行
2..近行人穿越道只要有行人穿越,不論燈號,汽車都要停讓
3..圖片最下方那排字看的懂吧

說那麼多幹嘛?54樓還看不懂?
你就說哪條法規告訴你"汽車行近【有】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所以未減速慢行違規了?
貼個罰單還是判決來看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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