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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大多數人都把高速開110當作是常態??

難怪總是塞車,原來是只有開110km/h啊~
Mikey Taylor wrote:
開100還算是高速公...(恕刪)


日本一堆高速公路只有80...那這是?
最近高速公路的心得就是
外線道比內線超車道好開~快!

路隊長太多!

至於速限多少開在上限與否那是走法令邊緣!
在下也其實常常會超過

但是等於或略低於速限的車主長期佔據內線不換車道
還真的是很多~

所以我都切到外線去~反而更好開
只要閃開大貨車!車不要太多
都一定比內線快!!!
奇怪耶!你要110慢慢蛇那是你家的事,我家瓦斯爐上燒開水我要超速回家關火你管得著?
台灣的高速公路速限實在太低
還廣設測速相機斂財
怎麼還是一堆人幫政府背書呢?
可能樓主想當個守法的好公民
但是舉個例子在美國高速公路一樣有速限
但是大家都一起超速阿...除非有警察XD
與其檢討超速,不如檢討用路人習慣
還有不做為的政府
如果台灣人能有像美國人的駕車習慣
還110?130、150都不是問題
我自己的開車習慣是限速+8 基本上可以保持交通暢通又不被拍
有一種人,就是所謂的「得理不饒人」,
開口閉口就是「我符合法律規範,所以我堅持!」的中心思想,
以自我為出發點的自私價值觀。

所以,
明知廁所外有人排隊要使用,我大完便後在裡面慢條斯理的滑手機,
我也符合法律規範,管你後面是不是肚子在滾。
我就是偏要站在捷運電扶梯的左邊,
我也符合法律規範,趕時間的自己爬樓梯去。
大家排隊依序前進時,我偏要跟前面拉很遠的距離再慢慢跟上,
我也符合法律規範,你排到馬路上那是你家的事。
我開在內線維持最高速限,
即使沒在超車我也符合法律規範,比我快的自己想辦法。

給人家方便,是一種修養、一種同理心的表現。
所以捷運站還是很多人習慣站右側,給人方便嘛~
佔著茅坑拉完屎就閃人給別人用,給人方便嘛~
雖然我已在最高速限但我沒有要超車,所以空出內線,給人方便嘛~

國外行之有年的空出內線,在臺灣反而變成佔用內線者彰顯個人權益的表現,
也難怪有些人就是修養好,有些人則難相處,
大概就是這樣吧!
現在高速公路大多都是單向3車道通行,
分為 "內、中、外"車道,
中、外車道如果都已在最高速限100或110時,
內車道如不比100或110還快要如何超車。

所以開110不是常態而是要超車,
但台灣很怪的是,慢車都會在內側,
而這又牽涉到儀表的準確度,
因為大部份的車,錶速與實際速度不符。
吼吼吼~~ wrote:
限速100開110,...(恕刪)


我真的看不懂樓主想表達什麼

法規上本來就有微罪不舉的概念,所以超速10KPH以內不處罰,的確不處罰不代表沒違規,這是兩個概念

但既然你也知道車子的時速表不準,那麼別人開110關你什麼事? 你怎麼知道他的110實際是多少?

你要在高速公路開100(你的表速)也沒人管你,各自照各自表速跟偏好來開就好

但幾個重點很簡單,龜車不要佔內線,後面有車比你快就讓

中線是大車超車道,龜到連外線都比你快就請退到外線

超速跟龜速處罰標準都是以測速儀器為準,你可以龜,但龜到被開罰單就乖乖去繳

當然你也可以超速,同理超速到被開罰單也不要抱怨

不要一邊吵表速不準一邊又說得好像人家表速110就是違規就是該死

有沒有違規是他跟警察之間的事,你想開快開慢是你的事,開慢就不要擋路,這麼簡單而已
除了以前高速公路會標最低速限, 最高速限之外, 其他道路都只有標最高速限? 甚至現在高速公路也都只看到最高速限, 而很少看到最低速限標示了.
那是因為, 所謂的速限, 應該是指這個路段應該開到的時速, 並且通常允許有 10% 的誤差, 比如速限 100 km/h, 則開 90 ~ 110 都是被允許的. 除非是剛起步, 準備停車, 切換車道, 行駛到路口或幹道, 路況因素等等, 在其他正常行駛的狀況下, 請依標示速度 +/- 10% 行駛.
台灣的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會被認為是頂速, 原因就是它的文字被寫成"最高", 而以前還有個最低速限60, 那是有時代的因素, 因為高速公路剛建好時, 為避免很多人不知道高速公路需要高速行駛, 加上當時的車輛性能也沒現在好, 所以標示最低速限避免無法開到高速的車輛開上去, 但基本上, 大部分國家的速限標示, 應該都是希望駕駛在正常情況下, 用此速限在路上駕駛, 但為了避免車子速度標示誤差, 駕駛也不是這麼容易控制在同一個速度上, 所以都會給予 10% 左右的誤差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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