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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姑在路上使出凌波微步,無法可管嗎?

劉奕兒612 wrote:
原來你開車都不用注意...(恕刪)


我開車會注意~
你要曲解我的意思..那就這樣吧
goodversion wrote:
之前有看過一部日本交...(恕刪)


觀念是互相的,你有在日本看過這麼傲慢的路人嗎?

台灣人的問題不是誰讓誰,是只想別人讓自己.....

就如同你只會說日本車子讓路人,卻看不到台灣路人的傲慢....
jacky2k_chang wrote:
我開車會注意~
你要曲解我的意思..那就這樣吧

沒曲解你的意思啊
本來就規定要注意
更不用說刑法對過失的規定
是你說這規定是瞎理論
sjx2003intel wrote:
沒辦法,我國在判決上都過分解讀了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3款的規定,也就是「應注意車前狀況」的這條規定。
如果這樣撞上去,法官會跟你說因為道德問題,就算行人違規,擁有路權的駕駛依然不得撞上去。
而且按過去判例來看,撞上違規穿越馬路的行人通常要負5成~7成的責任。

法官只會依法論法 不會跟你說道德
【行人違規 擁有路權的駕駛依然不得撞上去】這理所當然 否則大家都來玩撞撞樂
違規穿越馬路的行人是肇事主因 駕駛不可能負5成以上的責任
上次看到一個越南台商的Youtube

越南的過馬路就是這樣了

在越南似乎見怪不怪

有回頭確認,60分及格了,騎機車連頭都不回,直接巷弄衝出來的比這危險百倍吧!
這位仙姑請注意看她的眼神~~~
非同一般市井小民 , 她一舉一動~~
都散發出內斂深厚無限的貪婪~~~
讓我想到一則新聞~~~
一位明星的兒子出了意外~~
其他人都跟她和解~~~
唯獨一位婦人跟他槓到底~~很像是要對方賠百萬以上...
記得剛開始婦人是拿拐杖走法院~~~後面看到的新聞變成坐輪椅人家推!!!
行人是否穿越馬路,有任何罰則,是執法機關的職責

但開車的駕駛人應該還是要禮讓行人,縱使他根本就是違犯法規

避免撞擊碰撞到行人,是保護他人也是保護自己

樓主雖然會覺得很幹,但想像一下,家中如果有家人失智或是意識有問題,如果其他用路人願意保護他、寬容他,你應該會覺得感恩
William945 wrote:
有時候很感嘆台灣雖然...(恕刪)


你還讓他過去?要是我就用力給她 叭 下去!
William945 wrote:
仙姑在路上使出凌波微步,無法可管嗎?...(恕刪)
一個仙界,一個凡間
要怎麼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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