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也是因為不懂交通法規,在前方都沒有車,且綠燈的情況下,開車2秒時間,通過左轉彎專用道.就被後方車輛檢舉:佔用轉彎專用道.檢舉的影片連煞車都沒有踩,煞車燈沒亮.也是法規規定的所謂佔用.當初也上來發發被檢舉不爽的感想,也把他打成牠...還被其他網友嗆說.要我做人留點口德.看到樓主也是打成這個牠,就想起我這段往事.當初嗆我的,記得是開台紅色福特的車子...當想想算了,幹嘛去跟這種人輸贏.,搞不好該名嗆我的人也是明檢舉魔人.現在開車上路,除了的注意路況,還得要小心背後的車子,是否會檢舉...所以不小心開到什麼專用轉彎道,寧願轉過去,再繞道回來,免得又被檢舉.還是如上面大大說的,真的不要去違規,就會沒事.那怕您自己認為的這算小事,但再檢舉人的眼裡,都是會被無限放大.錢不好賺,開車出門時,得真的要小心~祝大家行車平安~
wertyu305 wrote:送小孩到保母家(2樓...(恕刪) 我的保母很敬業,3秒內就會開門,幾乎沒例外,因為這是她的工作,她7點半就會在門邊開始等電鈴響.你說對了,我有一張罰單照片,正好就是我抱著小孩在右肩上,旁邊就是我的車,一起大合照,那張有收藏下來,等小孩大了我會告訴他小時候很辛苦地送他去保母家被罰的
tb20046 wrote:我非常不認同樓主的講法和用詞無論檢舉人的心態是什麼?似乎都不應該用「牠」這個字吧!畢竟...違規是事實,當然理由一定千奇百怪,甚麼樣的理由都有如果是我被檢舉的話,當然一定會不爽,但是我不知道樓主有沒有被車輛擋住出入口.(恕刪) 認同+1違規停車就是阻礙到他人了,才會被檢舉被檢舉後在那找理由說只違規20秒⋯⋯如果有強奸犯被告,他反駁的理由是:20秒就射了,這樣也要告哦⋯⋯不知道看倌們的看法如何?
dean_c wrote:有幾張是早上送小孩到保母家(2樓)上樓下樓臨停不超過20秒,...(恕刪) 以前找保母的時候,這種需要違停再上樓的馬上就淘汰,說真的,如果真的有心的保母,她會下來接,一個月2萬還不能下來接,也太貴了吧~另外,如果你知道是誰檢舉,說真的,你也不能什麼樣,倒不如告訴保母,以後請保母在樓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