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gizo74025 wrote:
台灣人對於路權的觀念,真的非常薄弱。
這貨車絕對是這場肇事的主因,不能撇乾淨責任。
貨車是職業駕駛,為了貪圖方便,不管對向有無來車、直接在雙黃線違規左轉。
這個地方無論有無打方向燈、無論對向有無來車,都不容許左轉。
16歲小孩子無照歸無照、但直行機車有其絕對路權 ..(恕刪)
完全認同您說的
但是16歲的是後座的妹仔
騎車的19歲了
但是路上我們本來就無法預防別人不違規
所以我們更要防衛性駕駛
預防別人的違規
沒辦法畢竟是台灣
會違規的人太多了
你不能因為別人違規所以你也要違規來閃避
付出的代價就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