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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19歲騎士「雙載18歲女」逆向撞砂石車慘死!

sugizo74025 wrote:
台灣人對於路權的觀念,真的非常薄弱。
這貨車絕對是這場肇事的主因,不能撇乾淨責任。

貨車是職業駕駛,為了貪圖方便,不管對向有無來車、直接在雙黃線違規左轉。
這個地方無論有無打方向燈、無論對向有無來車,都不容許左轉。

16歲小孩子無照歸無照、但直行機車有其絕對路權 ..(恕刪)


完全認同您說的
但是16歲的是後座的妹仔
騎車的19歲了

但是路上我們本來就無法預防別人不違規
所以我們更要防衛性駕駛
預防別人的違規
沒辦法畢竟是台灣
會違規的人太多了
你不能因為別人違規所以你也要違規來閃避
付出的代價就太大了
直行車有絕對路權這是非常錯誤老舊的廣義觀念必須得導正,直行車必須在符合直行車法定規則下才享有絕對路權才是正確!

sugizo74025 wrote:
台灣人對於路權的觀念...(恕刪)
轉彎車讓直行車是天條
加上雙黃線罪加一等
基本上貨車算全責了
不過遇到恐龍法官就不一定了
Jack 你好棒 wrote:
若大車有肇責,提醒最...(恕刪)


我猜應該就兩個結果而已
1.可以測出機車超速的話,機車三成,貨車七成,
2.反之貨車全責,方向燈就算打到燒掉路權也不會變貨車的,這無法減經貨車的肇責

砂石車理論上無肇責,但是一定要被依業務過失致死送辦
需要至少六到九個月的調查時間不能工作(政府的效率..顆顆)
不管怎樣最衰的就是他
風~~
一些人在講直行車有絕對路權的情況,
先不論這說法對錯,
即使直行車有絕對路權,
但他撞上的是相同直行中的砂石車,
相對關係是機車與砂石車,
二者並沒有絕不絕對問題。
大貨車轉彎下若與機車發生車禍才符合這個相對關係。

於是,大貨車我想肇責也不高,
最多只能判讀成害機車不小心逆向的主因,
最多擔3~4成責任,
因為機車逆向與致死並非絕對關係,
而是逆向+未注意對向路況+高速造成的。

砂石車與對向機車的問題就更簡單了,
機車明顯逆向了,所以肇責應該最多1成,
只是無辜的得多擔一條過失致死罪。
allenhuang1971 wrote:
你有全文看完嗎
是為了突然閃大貨車才跨雙黃線
人都掛了
積點口德吧

有看完影片,覺得騎機車的三好加一好啊!是要留什麼口德?載著別人的女兒還亂騎車,女生沒死可能也骨折受傷留下各種後遺症,甚至毀容,人家的人生搞不好毀了。

我不是說那個違規左轉的貨車垃圾駕駛沒怎樣,他絕對要負起最大的責任,但是那個亂騎車的怪不了別人。
根本不需要去探討法律肇責這東西事後都是家屬的問題該負責任的就是躲不過......講那些都馬後炮!

也沒有人可以確定不想剎車等待想用神風式鑽法鑽過....不應該要留口德..............+10000000000000000000

非常鼓勵年輕人多利用生命捍衛路權!

也非常鼓勵砂石車多收幾個用生命捍衛路權者

peggydoggy wrote:
有看完影片,覺得騎機...(恕刪)
整起事件看起來就是:
砂石車司機連反應時間都沒有,何來肇責?
大貨車司機違規左轉,肇責70%~100%。

大貨車司機要爭取70%肇責的機會唯有提出證明:
機車本可在不跨越雙黃線的情況下安全停止、不發生撞擊;但機車騎士卻執意跨越雙黃線,因而撞擊到對向的砂石車。

若是大貨車違規左轉時,機車已經距離大貨車太近,機車騎士被迫跨越雙黃線,因而撞擊到對向的砂石車。那大貨車司機還是100%肇責。

但是我從新聞畫面看起來,個人研判是大貨車司機100%肇責。




至於無照、沒戴安全帽跟肇事責任無關。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peggydoggy worte:
有看完影片,覺得騎機車的三好加一好啊!是要留什麼口德?載著別人的女兒還亂騎車,女生沒死可能也骨折受傷留下各種後遺症,甚至毀容,人家的人生搞不好毀了。

我不是說那個違規左轉的貨車垃圾駕駛沒怎樣,他絕對要負起最大的責任,但是那個亂騎車的怪不了別人。
你確定不是為了閃避違規左轉貨車,被迫逆向?
如果是以上這種情形,你還覺得機車騎士三好加一好?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iijima_ai wrote:
你確定不是為了閃避違規左轉貨車,被迫逆向?..(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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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改變死亡事實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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