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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更新)第二次國道檢舉就上手,這下檢舉加速車道超車應該會成立了吧?

黑車顧慮到你沒切你車頭,你還想檢舉他
再說也沒礙到誰,順順開,方向燈也有打
世界如此美麗,樓主卻如此嫉世,不好不好
其實高速公路不該有超車的定義.
多車道應該分快慢.而不是拿超車來說事情.除非開在一車道擠二台車硬超車
所謂超車.應該是指同車道由後面的車超越前車.這在早期單線道很容易解釋《開在白線上硬超車》.可是現在是多車道了.你能說一般道路快車道一台車要左轉.慢車道通過叫做右側超車嗎?還是高速公路主線塞車.但開放路肩。路肩的車都右側超車?還是有些路段是多一線讓上來的車能快速下去.而通常都會主線塞車.結果大家通通違法右側超車?
以前沒有錄影.也沒有現在的變換車道者負責的精神《那時代比車頭前後》.右側超車該立法禁止.時代變了.立法卻沒跟上.
toocck wrote:
其實高速公路不該有超車的定義.
多車道應該分快慢.而不是拿超車來說事情.除非開在一車道擠二台車硬超車
所謂超車.應該是指同車道由後面的車超越前車.這在早期單線道很容易解釋《開在白線上硬超車》.可是現在是多車道了.你能說一般道路快車道一台車要左轉.慢車道通過叫做右側超車嗎?還是高速公路主線塞車.但開放路肩。路肩的車都右側超車?還是有些路段是多一線讓上來的車能快速下去.而通常都會主線塞車.結果大家通通違法右側超車?
以前沒有錄影.也沒有現在的變換車道者負責的精神《那時代比車頭前後》.右側超車該立法禁止.時代變了.立法卻沒跟上.其實高速公路不該有超車的定義.
多車道應該分快慢.而不是拿超車來說事情.除非開在一車道擠二台車硬超車
所謂超車.應該是指同車道由後面的車超越前車.這在早期單線道很容易解釋《開在白線上硬超車》.可是現在是多車道了.你能說一般道路快車道一台車要左轉.慢車道通過叫做右側超車嗎?還是高速公路主線塞車.但開放路肩。路肩的車都右側超車?還是有些路段是多一線讓上來的車能快速下去.而通常都會主線塞車.結果大家通通違法右側超車?
以前沒有錄影.也沒有現在的變換車道者負責的精神《那時代比車頭前後》.右側超車該立法禁止.時代變了.立法卻沒跟上....(恕刪)


主線車道本來就不容易定義超車

但加減速車道和爬坡車道,明訂禁止超車就是禁止. 不要在那裏由一堆,一堆毛~

主線車道切出去超過前車又切回來,這不是超車是甚麼?

路肩開放的地方,多半是僅供下匝道使用,利用路肩超車一樣違規,只要錄到切出去再切回來我一定檢舉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我有說他超速嗎?笑死...(恕刪)


大家講的一嘴多會開車,但就是規定不能利用加減速車道超車,我遇到此類超車一律檢舉,本人對此類案件檢舉至少超過100件了,不管北中南部,成案率9成5以上。

對我來說,一件國道檢舉案,剪輯影片到送案,時間根本就不用五分鐘。

要變換車道,請先減速讓樓主的車輛過去,再由左側進行超車,雖然多花五秒的時間,也省去被檢舉的風險,但就是不能利用加減速車道超越前車。

大家都覺得從加減速車道超車是正常的,本人只好加強檢舉,以維護本人行駛高速公路的安全。
今天一大早,又遇到一個利用減速車道超車的駕駛

前面塞車大家都在循序漸進,只有黑色CEFIRO 最聰明,快幾台車換來3000元罰單值得嗎?



2019/10/2 利用減速車道超車
右車超車是危險?
那就請那些佔用內車道跟中間車道併行的車輛先檢討。
為什麼變成最外車道才是超車道
速限110,內線中線都90,連外車道的大車要超車都有困難。
VVQSEA wrote:
右車超車是危險?那就...(恕刪)


是誰討論右側超車

樓主是發文加速車道,減速車道,爬坡道的超車行為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法律可能跟不上時代的變化,變得老舊不合常理。結果正義感十足的神人,不顧一切的去追尋維護所謂這些法律的正義。對嗎?有些國家說律法規定不能有同性戀,抓到要亂石砸死。有些國家,未婚男女禁止坐在一起,違者處刑.......有點常識的人都覺得很扯。難道您們這些正義感的人也認為維護法律,比世俗常識重要嗎?大家生活在台灣,每天去製造一些仇恨對立,真的會讓你們覺得快樂嗎? 單以這段影片來看,人家雖然在高速公路法則上有瑕疵,但有這摸嚴重嗎?他也沒礙著任何人。城市裡違停,並排,這些才是妨礙別人的,歡迎你們用力檢舉。台灣高速公路從法則,設計,使用量........都存在太多要修改的問題。有時候情理比法重要。
會成立,因為有拍到;

[完整由外側車道→加、減速車道→外側車道之違規超車行為]

如果是第二大隊(竹苗)的轄區會舉發這樣的行車行為。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所以你會發現右側超車這項罰則,幾乎不會被執行.

你應該去問問你的麻吉CC兄啥是右側超車
高速公路沒有右側超車這種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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