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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6歲童車禍事件,時速推算

Irish Coffee wrote:
根據網友用肇事騎士的...(恕刪)

唉,商用GPS的誤差範圍非常大
更新頻率更是N秒才回報一次,你所看到的都是參考值..
拿一個誤差幾十到幾百公尺的東西當基準,真的很厲害耶
David-Kuo wrote:
唉,商用GPS的誤差...(恕刪)


用軟體格放分析影片時間對照地面車道分隔線長度,推算的時速75公里多
用GPS定位對照影片,推算的時速74公里多

所以肇事騎士對警方說他沒有超速(60公里以下)就準了?
Irish Coffee wrote:
用軟體格放分析影片時間對照地面車道分隔線長度,推算的時速75公里多
用GPS定位對照影片,推算的時速74公里多

所以肇事騎士對警方說他沒有超速(60公里以下)就準了?

呵呵

只要沒有台灣官方認證的測試機器實測結果
在法庭上通通是沒有參考依據的

你有意見,應該找法官說去


還有刑事訴訟法有規定
被告有權為自己說謊,所以他要說時速只有30也是他的自由
但是如果傳你當證人去作證你就不能說他是74,因為你沒有直接證據
將觸犯偽證罪,懂了嗎?朋友

這裡多麼氣氣氣氣去算那些都是徒勞無功的
小孩已經走了,重機車主一個頭抱著燒
然後媒體記者喜孜孜,又有頭條新聞可以混幾個禮拜了
Irish Coffee wrote:
用軟體格放分析影片時間對照地面車道分隔線長度,推算的時速75公里多
用GPS定位對照影片,推算的時速74公里多

所以肇事騎士對警方說他沒有超速(60公里以下)就準了?


GPS 的誤差 , 這種簡單的邏輯 , 不用再說了吧 !

不能你的論點被網友打臉後 , 就腦羞說 : 那騎士他說沒超速就準了 ?

你這樣的討論根本就已經意氣用事了 !

法律上 , 被告本來就有可能會說謊 , 但被告說謊 , 是沒有罪責的 , 原告就是要想辦法拿出科學證據來一一反駁被告的各種謊言(如果被告有說謊的話) !

但如果是證人 , 就不能說謊了 , 證人做偽證那是會有偽證罪的 , 至於為什麼法律要這樣設計 , 是有它的道理的 , 無法在此跟你說明 , 請自己去研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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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杯子 wrote:


時速5~60間,...(恕刪)



應該是40~50 因為這是村落
前面貼上gps定位資訊,主要是輔以科學的判斷,儘量讓事情不要淪為用感覺判斷。
例如: 看影片感覺車速如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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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商用晶片,gps收訊良好下可定位5m以下是基本的。
(2)目前GPS receiver的update rate一般至少1Hz,進階有10Hz,N秒更新那種,可能是很舊的吧。
一般汽車行車記錄器帶gps的,至少會有1Hz更新率。
(3)我是看影片上附的gps info,套在gogle earth上,也確實位在台9線上,沒有誇張到off road這樣。
我才拿來計算,雖然無法當法律上的引用,但也算是客觀上實體的數據,儘量避免淪為"感覺"判斷。
(4)商用gps,戶外使用,訊號已不是早期那種定位亂飄,更新慢的情形,
現在的電子設備,戶外gps receiver功能夠用,沒有那麼不堪。
倉田さゆり wrote:
應該是40~50 因...(恕刪)


T-MAX 騎士超速行駛撞死小朋友是事實~~~

讓人感到納悶的是 為何 不剎車也不閃躲? 為何 不剎車也不閃躲? 為何 不剎車也不閃躲?

實在是太殘忍了!!!

難道~
原住民的小孩命,註定就該那麼賤?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你當 當地居民都不用出入喔?大笑大笑 減速丘做成那樣,避震器的錢你幫當地居民出嗎?
四線道拆成兩線道,速度自然就會慢了啦.


會這樣不假思索地輕率回答, 代表您沒見識過這類連續減速丘的設施; 台灣目前沒有, 不代表世界其它地方不會有:

UNCSA Roads Replaced With Speed Humps

行經這種路面, 想要減低避震耗損或行車顛頗的駕駛, 就是要減低車速, 瞧瞧上面連結中有在開車的學生情緒反應, 就知道效果有多好.

此外! 單純只將四線道縮成兩線道, 並不能有效減少超速駕車行為, 相反的因為視野的縮減, 在相同車速時, 能夠反應的時間與可閃避空間也縮減, 一旦發生事故, 嚴重性反而升高; 車道數量縮減以減低車速, 只在行經該路段的車輛密度達一定程度時, 才能發揮它的作用.

會把道路開得又直又平又寬, 是因為規劃者有著只考慮如何讓車輛平穩快速行駛的迷思, 所以道路截彎取直越鋪越平是常見的事; 當駕駛看到前方道路又直又平又寬, 車輛也不多時, 就好像上癮者看到會激發他們癮頭的事物, 或是像魚看到餌一般, 尤其在前後左右車輛都瘋狂超速行駛的情況下, 要抵抗誘惑是需要相當自制力的, 這就是為何有些路段易有飆車族聚集飆車的原因, 譬如 N 年前的北投大度路, 就是明顯的一個例子.

相反地! 當道路坑坑疤疤, 不管是事先看到心理預期, 還是已經行經因車輛震動, 駕駛感受到這樣的道路不適合繼續高速行車時, 便會自然地減低車速.

相同原理, 也有以在路面繪圖方式造成錯覺, 來讓駕駛減低車速的, 不過這只適合初次或鮮少造訪的駕駛, 走多的會知道那是騙人的, 就會失去其效用.
曉杯子 wrote:
讓人感到納悶的是 為何 不剎車也不閃躲? ..(恕刪)


當前方道路又直又平又寬, 且車輛不多時, 駕車者精神易放鬆, 失去警戒心, 整體反應速率會降低, 加上行車速度快, 眼睛看到的影像資訊經由大腦處理驅動手腳以有效操縱車輛閃避前, 反應不及就已然撞上了; 相反的! 道路若是狹窄蜿蜒崎嶇不平, 一邊懸崖峭壁的, 駕駛因有危機感反而會全神貫注.
停止討論這個問題好嗎?
拜託各位。。。尊重一下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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