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路隊長,龜都嫌~~~
你只要不要進入這兩個極端,基本上沒啥好吵...
問題是,你如果要死守你認為的最高速,然後前面海闊天空,那你問題就很大了.(說實在的,你跟你心中認為的飆車族行徑一樣令人嫌惡)
因為你列的法規,並沒有提到後車有無超速,但卻很明確提到前車不得賭塞後車.
你即便用車的定速,以現在的技術而言,不可能整個路段都讓你維持整整110.
表示你有可能有時候 109,或者111.
此時你後面如果有車,卻前面一片空盪,表示這段期間內,要不你超速,要不你堵塞.
然後你此時卻想搬出法條說"後車不得超速?" 所以你可以"占用"內車道?
以上是理論而言.
實際上你還會遇到更多麻煩...
逼車,剪車頭,開到你前面然後放慢速度(等你要超車它再加速)...etc.
你覺得你就咬著你這口氣,時不時在高速公路上都要惹這種麻煩有很划算?
還是你的這個行為可以幫助社會國家進步?
沒有嘛~~~!
想清楚,這種話題會在01炮上天,而且是這幾年來都這樣,表示你的觀念真的有問題.
檢討自己會比較快一點!!!
然後這棟樓看下來,多數人都是被烏龜所害,少數人則痛恨飆車族.
重點是, 被烏龜害的人是飆車族的機率不高,而被飆車族害過的人是烏龜的機率也不高.
而你的言論佐證你是烏龜的機率卻很高,這也就是為什麼你會被蓋樓.
想清楚一點吧~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