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eone2019 worte:這是一位我們共同的朋...(恕刪) 本人為了跟蹤狂,換了大頭貼,今天九月第一天我還是上去林口錄影喔,我賭他有國小小孩,所以我針對運動公園,小熊公園周邊,繞圈圈錄影蒐集違停影片,會去公園絕對是下午三點以後,五點半前,黑色,賓士車,又有四個車牌字可稽,開心。
對於有錢人,罰這種小錢無痛無癢.所以像歐洲很多國家,是以車價及年收入,甚至財產多寡來裁罰,這樣才公平.而且像這種罰單積到很多,屆時監理站為讓你盡快繳掉,還會拜託你,給你折扣,甚至你還可以自己開折數.這公平嗎!
fu7_land_rover worte:很多有錢人政商黑白都熟都有交陪,搞不好車主常跟局長隊長吃飯喝酒禮尚往來,看一下前檔有沒有放市府還是議院法院的停車證,還是什麼警察局的,免高乘載通行等等的關係證... 這倒是要注意,出手之前還要看看車窗上有沒有夾甚麼停車關係證又或是附近有沒有監視器,朋友就有提過像是板橋大明天天都有併排停車,有時更甚者還雙邊併排停車,而其中有一處是商家特地架攝影機監視(非店門前,店門前另有其他物品做路霸),都會回看影帶看是誰檢舉,事後會帶一堆壯漢來找你。
eeone2019 wrote:在雙B眼裡三千等同三...(恕刪) 民眾檢舉違停(紅線類),只要沒有三分鐘以上,幾乎都是只罰300元。再來,不管罰幾百而已,就是要收掛號信,那種收信後的憤怒無恥度噴發,無價!所以幾元罰單不重要,重要的是違規違停就是要受罰,而不是只准自己違規違停卻不准民眾檢舉收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