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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天關心只佔1成傷亡的酒駕,還不如來關心其他交通違規! 慟!「2個小孩需要她」騎士遭違規車撞死今器捐遺愛人間

aced wrote:
開車的人真的不要自恃甚高,騎機車的沒有比你貧賤,每個人有每個人的考量罷了。
..(恕刪)

真的是玻璃心碎滿地耶
我也有騎機車啊,你在自卑啥鬼的?
會這樣發文主要是機車的安全性很差
只要發生車禍非死即傷,考量到安全性才發文的
傷到您的玻璃心,抱歉嘿
一樣的意思,重機佔據全部車禍肇事的多少比例
光掛牌數數量就已經是"自用小客車"的百分之一
換句話說肇事件數比例說不定連千分之一都不到
但關心重機車禍的比例卻往往是酒駕的幾百倍、幾千倍
每次看到這樣的新聞,內心總是不捨又悲傷,因為這樣的車禍案件原本都是可以避免的
只要違規駕駛人不要任意迴轉或者是迴轉或起駛前有遵守到禮讓行駛中之車輛
這樣的車禍根本就不會發生。

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各項條款,很多駕駛行為其實都是有罰則的
只是很多的違規項目,鮮少看到警方會主動去取締的,所以久了很多駕駛就習以為常
所以車禍案件會層出不窮我認為本來就是人的因素,根本不是車種問題

目前刑法276條的過失致死案已於今年修法
沒有再去區分業務或過失,刑期也全部均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稍懂法律的都知道
通常加害人只要能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幾乎都是以緩刑或易科罰金居多(依肇責)
就算沒有和解實務上也幾乎很少被判超過一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
除非是累犯或有相同前科紀錄

所以我也很贊同樓主的想法,應該是全面性的取締各項違規行為
尤其是很影響到其他用路人的動態違規
我想惟有這樣才能導正路上一些不良駕駛人之行為
現在開車玩手機的
也不會比酒駕少
也是完全不知要踩煞車的
樓主的論述是對的。
現今社會只會對酒駕獵巫,動不動就是酒架死刑的論述出現,
而現在酒駕的處罰也的確嚴格了很多,
罰款都是以萬為單位起跳,酒駕肇事也是在交通違規裡面刑罰最重的。

但闖紅燈?一千多元罰款了事。肇事的話?過失傷害而已,小刑責。
比起酒駕差了相當多。
但闖紅燈有比酒駕要不危險嗎?根本是一樣的危險,
但為何罰則相差如此之大?根本沒道理。
社會大眾會贊成闖紅燈視同酒駕嗎?不會。
因為大多數人有信心決不會酒駕,
但沒信心決不會闖紅燈。
所以酒駕人人喊死刑,闖紅燈可不敢,因為自己就是可能會闖的人。

我相信樓主不是想要掩護酒駕,
而是希望別因為太過注重酒駕的防治,
而忽略、放過了其他一樣危險的違規行為。
piyopiyo765 wrote:
樓主的論述是對的。
現今社會只會對酒駕獵巫,動不動就是酒架死刑的論述出現,
而現在酒駕的處罰也的確嚴格了很多,
罰款都是以萬為單位起跳,酒駕肇事也是在交通違規裡面刑罰最重的。

但闖紅燈?一千多元罰款了事。肇事的話?過失傷害而已,小刑責。
比起酒駕差了相當多。
但闖紅燈有比酒駕要不危險嗎?根本是一樣的危險,
但為何罰則相差如此之大?根本沒道理。
社會大眾會贊成闖紅燈視同酒駕嗎?不會。
因為大多數人有信心決不會酒駕,
但沒信心決不會闖紅燈。
所以酒駕人人喊死刑,闖紅燈可不敢,因為自己就是可能會闖的人。

我相信樓主不是想要掩護酒駕,
而是希望別因為太過注重酒駕的防治,
而忽略、放過了其他一樣危險的違規行為...(恕刪)


蓋了55樓,終於有個跟我一樣聰明的人出現
支持任何交通違規 通通罰500萬 且扣押所有財產並處以20年以上有期徒刑
酒駕 詐欺車禍 惡意車禍 通通以殺人罪論述 且仍需負擔上述罰則
aced wrote:
禁摩? 所以這是機車騎士自己去撞汽車?汽車違規迴轉沒注意都沒事?
我不明白機車到底是哪裡惹到你了? 撞過你? 還是刷你卡? 騎機車的搶了你的老婆?
...(恕刪)


你那麼激動做什麼…開車的人搶了你老婆?
況且我有說錯嗎?
騎機車發生事故致死率高是事實啊
再講一次
除非禁摩啦!
否則你在這邊嘴到口沫橫飛
還是無解
本人厭惡酒駕,

酒駕的駕駛絕對是忘八端等級的行為。

但是四輪違規左轉,

造成機車重傷或是死亡的比例與數量,

絕對高於酒駕n倍,

像北投這一個違規迴轉撞死人的類型,

絕對會再一直發生,

卻無法跟酒駕行為一樣讓政府重視修法重罰個幾萬,

這就是不符比例原則,

也是我持續加倍檢舉四輪違規的原動力。
酒駕
闖紅燈
是故意行為
是可以預防的
其他的不一定可以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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