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胖胖 worte:全台灣適用唯獨國一南...(恕刪)這句話很中肯,常在這交流道被切回主線的違規車嚇到,自從檢舉被打槍後這路段再也不送這項違規了。不過遇到跨槽化線的車子~當然還是要送件啦,這麼明顯的違規不會被打槍。8/21一早遇到的有錢人...請交快速通行費...
版大好,時至今日已2022,路肩行駛的規範已經又有更新了,僅出口上游500m內不得駛回主線車道。圓山內湖這段我天天走路肩(我是要下圓山的),每天都會看到這種插隊仔,基本上只要過了紅色告示牌(如下圖)後切回主線車道的我都會送檢舉;黃色告示牌則為預告性質,仍可駛回主線。以您失敗的情況來說,就是差後鏡頭沒有錄到他前面有行駛路肩的事實,因此不成立。所以基本上只要不是太靠近出口的地方,單前鏡頭檢舉都會成功的!且現在檢舉選違規事實的項目已經都有直接納入路肩違規駛回主線道的選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