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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行政訴訟就知道檢舉人資料

其實坦白說,我堂弟就在台北當警察的,他也常在抱怨現行的個資法,連要抓一個毒犯沒有正當取得嫌犯住所地址他們也是走在犯法變緣。
貢丸5230 worte:
警方依照程續取得您的聯絡電話是合法的,但如果不是如您所說警方登入他們的系統,又沒有回給相關單位他的使用目的就是竊取個資了。

了解了,感謝。
changhou worte:
這位才厲害如果他是公...(恕刪)

感謝抬舉,哈哈哈哈哈
曾經有位版上網友把我扣上一頂"幻想式員警"的帽子,笑死我了!!
事實上我已經離開警政單位好久了,目前在某處的檢調權責單位任職,職等就不說了!!
但是依我的職等要調閱車籍or其他個資非常EZ,即便是私下請同仁幫忙開個檔案也不是甚麼難事,反正有外流的事實才有所謂的"洩漏"之責,所以內部作業只要維持個資不要外流那大家就沒事,如果要外流那也會自行做好漂亮收尾!!
而且很多人都還欠我人情阿,我根本不擔心火燒到我這邊來,例如住家工程被檢舉違建的,結果檢舉人先被處理違建/消防/騎樓/招牌/稅務....等等,先把檢舉人罰到不要不要的,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如果檢舉人再檢舉那就再來囉!!
問那麼多幹嘛 worte:
依我的職等要調閱車籍or其他個資非常EZ,即便是私下請同仁幫忙開個檔案也不是甚麼難事

調閱當然很容易,

不留記錄難,

要調閱要用帳號登入,誰用的,為什麼要查,要能說明,

也 OK 啦,政風都自己人搓搓湯圓就沒事了,

哪天遇到一個不給您搓的,被函送法辦就好笑了,

祝您早日開箱。




問那麼多幹嘛 worte:
結果檢舉人先被處理違建/消防/騎樓/招牌/稅務....等等,

我一項也沒有,哈,爽,

我還在想之後新家,連室內自建的電梯我都要去申請建照列管,

守法的人就是有這個好處,

我守法我愉快,

繼續來送件 ~



啊您不守法,就一路順風啦,到時不能緩刑就好笑了,

喔,對了,您會找同事嘛,給人去喇塞就好了,

到時他被加重刑期二分之一,記得要去看人家,不要太無情了喔,



把這篇推高一點,

政風來喔,上工了,

你有同事在炫耀可以隨意調個資,偷查也不低調一點,

一點也不鳥你耶,

公務員知法犯法,加重二分之一,他沒在怕的耶,

你政風被踩在腳底下了,人家一點也不怕你,

政風來喔,上工了。
問那麼多幹嘛 worte:
感謝抬舉,哈哈哈哈哈...(恕刪)


非抬舉, 且看完你的說明, 原來你比我想像的更厲害!

只是好奇你說的防火牆應該是不少時間累積起來的

會為了網路上發言就真的"不小心手滑"嗎?

應該是開玩笑, 不值得阿!!
Jack 你好棒 worte:
調閱當然很容易,不留...(恕刪)


不就只是個約聘

哪天就不要像高雄市政府那個利萎辦公室主任兒子一樣被抓包
Jack 你好棒 worte:
誠心請問貢丸大,二個...(恕刪)


我連紅燈越線都檢舉,有人說紅燈越線是微罪?

他奶奶的,連車都煞不住還不去檢查煞車系統,改天因為煞不住撞死人,被撞死的不是很倒楣

車子煞車悠關於安全,煞不住車越線怎麼會是微罪呢?
問那麼多幹嘛 worte:
事實上我已經離開警政單位好久了,目前在某處的檢調權責單位任職

一般任職警政機關是通過警察特考晉用
檢調機關則分成司法特考與調查局特考晉用
特考任用者只能在該特任機關內調動任職
無法請調到特任單位以外的單位任職
如果是高普考晉用者才沒有調動任職限制
這樣應該了解警政機關能不能調職到檢調機關了
通常職階越高的
直接下命令
屬下就做好呈上來了
請同事幫忙?
啊不是菜到不行?不然就是吹噓身分?
不好意思!
忘記了!如果是演出本土戲劇的話
從警政機關調到檢調機關也是很正常的
曉得 worte:
一般任職警政機關是通...(恕刪)


應該是從替代役退伍後再去別的地方做約聘
真的是搞不懂你呀 wrote:
只要你敢告對方,法院...(恕刪)


違規罰單就繳一繳,查對方住址要做什麼?
雖然我也很討厭閒閒沒事的檢舉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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