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mas wrote:
其實如果對方今天要插入有打方向燈且保持距離我還是會讓他
但是這樣直接硬擠過來的確是踩到我的線了
代價就是在交流道上等了半小時,然後又去附近的國道小隊弄了半小時
不過也在這邊開了眼界
你自己也很白目是有什麼好打

兩線匯成一線,不是你左線一定是比較大,要看地上虛線怎麼畫,既然沒有畫虛線,你憑甚麼認為你路權比較大,是對方要匯進來?
這又不是一個「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抉擇,不過是你跟他都不願意各退一步就天下無事的小事。
因為你自以為是的正義(其實一點也不正義),浪費你跟他的時間就算了,後面幾百台車的時間都被你浪費了。如果有三百個人被浪費這半小時,那就是300*0.5=150小時浪費去了,一個人一個月工作時間也差不多150~160小時,換句話說你跟他互不相讓對整個台灣的代價是好幾萬元。警察每次遇到車禍都會開罰單罰3000元,說真的根本不夠賠這些浪費掉的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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