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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紅車位準備開罰了

剛剛查了一下,這是檢舉就可以開罰的中央機關是交通部

各地主管機關就是縣市政府,所以應該是直接線上到縣市的警察局附上照片或者影片就可以了

順便講一下,人不在就是看車上有無證件,人在又有證的話,就是看乘客有無孕婦或者六歲以下兒童
完全不期待, 私人場所如百貨公司與大賣場,檢舉也沒用

至於藍色車位,沒有證的也是停,所以看到我都告訴我自己: 腦殘也是殘障的一種。
就當車主是個腦殘自障囉。 心情會好一點。

如前面的網友說,一堆有殘障證的,根本沒殘障(都是利用家裡長輩去申請停車證)
一次去百貨公司,一台持有殘障證的車,停在手扶梯門口的殘障車位,走下來的是4個20出頭的年輕人。
有說有笑的下車,爽爽得進去shopping。

原則上,車子有證,我會摸摸鼻子,至少他還有證
至於那些連停車證都沒有得出主,就是真的沒品了,不過在台灣道德觀念的水準也不意外啦。
百貨公司及私人場所通常只能貼勸導單,只能期望大家拿出公德心了
chaoban wrote:
佔用私人停車場依法...(恕刪)


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本法)
第三十三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說明
一、 本法第三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提供民眾申辦業務或服務之政府機關(構)及公營事業、鐵路車站、航空站及捷運交會轉乘站、營業場所總樓地板面積一萬平方公尺以上之百貨公司及零售式量販店、設有兒科病房或產科病房之區域級以上醫院、觀光遊樂業之園區、其他經各級交通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等附設之公共停車場,應保留百分之二之汽車停車位,作為孕 婦、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 ;汽車停車位未滿五十個之公共停車場,至少應保留一個孕婦、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但汽車停車位未滿二十五個之公共停車場,不在此限。
同條第二項規定,其設置地點、空間規劃、使用對象與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由中央交通主管機關會商 建設、工務、消防 主管機關定之。
二、 停車位數量計算方式,參考內政部九十三年三月一日台內社字第0九三000八六二三號函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之小數點計算方式,係以整數為計算標準,未達整數部分不予計入。
三、 爰 前揭場所附設之公共停車場,其 汽車停車位未滿二十五個 者 得不 設置辦法之 停 車位;汽車停車位二十五個以上未滿一百個者,至少應設置一個;汽車停車位一百個以上未滿一百五十個者,至少應設置二個; 餘 類推。

第五條 本辦法之停車位供 乘載 孕婦或六歲以下兒童 之車 輛 使用,未具有相關停車之識別證明者不得停放。
說明
一、 本辦法之停車位其屬性乃停車場法第三十二條第三項供特定對象使用之專用停車位。

第六條 使用停車位者,應將停車位識別證明置於汽車前擋風玻璃明顯處,以供查核檢驗。
未乘載孕婦或六歲以下兒童,不得停車位識別證明 ,並不得 占 用停車位 。
說明
一、 停車位識別證 明 使用應遵行事項。
二、 未依規定 放置停車位識別證而停放者,得依停車場法第四十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
三、 乘載六歲以下兒童 (不論駕駛人與兒童是否具親子關係) ),或孕婦為駕駛人本人或乘客者,皆 可使用本辦法之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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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法

第 32 條
汽車駕駛人於公共停車場,應依規劃之位置停放車輛,如有任意停放致妨礙其他車輛行進或停放者,主管機關、警察機關或停車場經營業得逕行將該車輛移置至適當處所。
前項任意停放如為占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者,停車場經營業應通報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

公共停車場依法令規定設置供特定對象使用之停車位,未具有相關車位停車之識別證明者不得停放。
主管機關為確認違規占用車輛駕駛人或所有人身分,得向公路主管機關申請車籍資料。

第 40-1 條
停車場經營業違反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經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而屆
期不改善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違反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Speed Wick wrote:
笑死,到哪都可以看...(恕刪)


殘障證不是只有斷手斷腳才有的

有些是看不出來,遇到某些特殊地區或是情況才會發生困難

sky0678 wrote:
六月底要罰粉紅車位...(恕刪)


不要亂停就好啊
破曉之光 wrote:
這很常見好手好腳領...(恕刪)


開雙B不能領嗎?

還是家中有身障的人不能開雙B?
還是有錢人不準身障??

身障證只要家中有人領有手冊就能辦理
正常的人開雙B不代表後座的老父老母建康可以走路
當初那證就是要方便家裡面有身障人士,而不是單純方便自己是身障人士用的
我先說 有身心障礙手冊不代表可以停身心障礙停車格

一定要有殘障停車證才可以停身心障礙停車格

身心障礙手冊跟才障停車證是分開的東西

身心障礙手冊的背後都會寫【符合行動不便資格 可申請身心障礙停車證】

而且停身心障礙停車格一定要出示停車證 不能拿身心障礙手冊來證明

這樣懂了吧






CcCManCcC wrote:
開雙B不能領嗎?還...(恕刪)


你說的沒錯

但車上沒載身心障礙者本人就停身心障礙停車格 是不是濫用這個權利...

車上有載身心障礙者本人才可停身心障礙停車格

沒載就該停一般停車格 不是嗎
有用嗎?
殘障車位停一堆沒證的,
也沒看過警察來開過單,
現在多一個孕婦跟有6歲以下小孩的停車位,
有同理心的應該更少吧,
就算有人拍照檢舉,
又會跑出來嗆說...
我只是停一下有甚麼關係...
一般停車位要走比較遠, 我停一下有甚麼關係...
旁邊還有粉紅空格, 我停不會妨礙孕婦停車, 停一下有甚麼關係...
車位都停滿了, 借我停一下有甚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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