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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綠委建議:酒駕預備犯先關三天 三部表態贊成

為了符合罪責相當原則吧
天使殺手 wrote: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恕刪)

icchenk wrote:
大家終於知道誰是最大的問題了吧!!酒駕撞死人居然說強制拘役它3天剛好,15天太久了?!
嘔吐嘔吐嘔吐...(恕刪)


酒駕撞死人?

樓主有提到撞死人?
天使殺手 wrote: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恕刪)


先求有再求更好

管你天王老子首富還是流浪漢、一律先關三天

天數的爭議比較簡單、重點在酒精濃度的設定

光這點真要嘴砲可能很快可以蓋一棟101

趨吉避凶原則、不碰
佛祖在(長阿舍經)都說了,殺一惡人等於行一大善,放過一個惡人等於讓你的善良殺了下一個無辜的人.
天使殺手 wrote: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恕刪)

酒喝的最多就是這些民代樁腳。
怎麼敢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很好啊

有三天不錯了慢慢改進
這也要酸
不會又是一個只有藍綠的政治咖出來亂

關個三天
大家也知道你的狗屁事了
真的很棒棒
我覺得酒駕最好是抓起來後先用酒精掛點滴3天不可進食其它東西,要是沒死再抓去關3年.

監獄空位都不夠用了,最好再加蓋幾座超大型監獄,台灣人這麼愛喝一定會抓不完的.
為何法務部長一定要等綠委建議才表態?

自己沒有主見?


代理花蓮縣長時不是挺主動查案的?
怎麼不想想,那些被酒駕撞死的
親人一輩子都見不到了,哪個久?
我覺得先求有 再求好
慢慢推上去總有一天可以鞭刑
再慢慢推上去受害者家屬可以親手執行鞭刑
因為到時被關的都官呀,他們當然怕太久

第一次3天ok呀,那累犯直接*10要不要

酒駕被抓被關就算了,重點是撞死人那種

應該要直接判死判,這樣才會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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