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

被警抓機車沒兩段(附紅單),報案汽車違規併排停車,警察只會勸導。長文

我贊成樓主帶著行車記錄器, 整天跟著警察後面拍警察違規並檢舉..
我常看到警察紅燈越線停車, 沒有兩段式左轉, 危險駕駛 ( 一手騎車, 一手拿講無線電 ).

我鼓勵被開過莫名其妙紅單的受害者都來檢舉.

crazybirdyman wrote:
自己違法違規,被警察當現行犯開單,居然還 振振有詞,有臉來討拍!
難怪台灣,越來越亂!


什麼叫現行犯?
你到底發學常識 有沒有啊......
現行犯 是涉及 刑事案件

到底要怎跟這些4輪溝通 好累
看到那些砲樓主說兩輪錯了就錯了,害我也想說 四輪並排違停就錯,別反對人家檢舉,我沒有收到任何罰單過,但我還是會檢舉,檢舉原則就是:擋我路者檢舉,凡是因違規擋到我順利行駛都檢舉

我也常檢舉違規臨停,下班累死了騎個車,還要一直閃那些並排違停在機車道上買晚餐的車,於是就常常檢舉舒壓,過了一年有變少了,可是還是有,真的很……擋路啊啊啊

林北檢舉達人 wrote:
一、事發經過我在左...(恕刪)



你的行為跟那些抽著大麻喊著合法化的有什麼差別?

目前法規就是不行啊,有問題就用錢用時間去爭取自己想要的,而不是在現有的法規下違規再來靠北

嗯?

dakkuu wrote:
取暖文。。。討拍失敗...(恕刪)



警察有薪水 所以依法要開單啊~
依法報案警察也要去啊、不照規定我就投訴囉
畢竟是有領錢的麻


不能主張不法平等?
法律上有這條嗎?
如果有 請看清楚
不法之平等 在法學界的應用
是怎用的.......
跟你們這些討論真的 真的好懶

asps946701 wrote:
看到那些砲樓主說兩輪...(恕刪)

檢舉達人 其實是你?
2輪本來就是低賤的人了

樓主第一天上路嗎


你看汽車違停開門造成騎士摔倒 這樣才能罰的

不然警察吃飽太閒 去開並排停車嗎

你傻了~~~~

所以要被開單 建議兩輪的機車要去給開門的汽車撞

這樣才能報仇~~~ 要去給闖紅燈或紅燈右轉的汽車撞

4輪本來就高高在上了~~~

酒駕躲在裡面不會發現

騎機車的一看就聞到了



開車的撞機車 是最好的謀殺 刑責比他殺來的低

如果你要殺人可以考慮這樣做

也可以先保險 然後給他半身不隨~~ 又有錢賠

你直接殺他還沒有保險公司賠呢

所以開車的好處你知道了吧

小豬翔 wrote:
你的行為跟那些抽著大...(恕刪)


問號?
你把刑案 拿來跟
行政違規 罰錢的相比喔?
好棒棒喔~~~
我違規被取締時,都虛心且支持嚴格執法! 所有類型的取締就算是選擇性的我都沒意見!

台灣一般駕駛從腳踏車、機車、汽車的亂象,真的很噁心!並排停算什麼...連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公車站(人行道的站牌)都可以違停,人行道不要說腳踏車或機車,連汽車開在上面都開得很爽! 把行人逼出人行道還不能檢舉或規勸,這種情況在台北市信義區、內湖區都經常發生,根本毫無法治。

好像大家都很正義的指責別人違規,我看半數以上的駕駛都沒什麼道德良知,警察要取締都不知怎麼取締了,整個環境爛到違規的最大!
1. 強制兩段式左轉真的沒意義,但現行法律就定得那麼死,沒辦法
但路口沒有告示牌,可以直接叫警察去看 + 自已拍照存證,可以合法+合理的閃過罰單。


2. 併排停車不要想警察會去開單,早死心。
但我覺得檢舉達人其實對交通有很大的貢獻
先前是一個路口不知道是不是太多人檢舉併排停車,現在只要下班時間就會看到警察在驅離。
  • 1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