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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內側超車道,建立[路權]觀念很重要!

j328229 wrote:
小弟我常看到錶都跑到...(恕刪)


在台灣超車道,應該是某些人的飆車道,雖然龜車很討厭,因為我常常內車開130,還是有人在我後面叭我

*心灰意冷* wrote:
在台灣超車道,應該...(恕刪)

所以,開130不是飆車?

中線達最高速限時
進入超車道根本沒意義
長時間佔用內側車道也是可以開罰的(你可以用行車紀錄器舉證)

囧凹凸囧 wrote:

如果車流量很大平均車速也慢,然後在內車道只要用這招,國道警察教的合法要前車避讓,如此一直操作,內車道所有車都必須避讓,很快的只要是在自己前面的車都全讓開了。

那根本就沒有塞車這檔事,只要這樣一直操作所有塞在你前面慢速前進的都必須無條件避讓。真的是帝王密技,不過最好還要加裝對外擴音器告知,因為應該很多人不知道只要後車如此操作就必須無條件立刻避讓。


開版的不懂裝懂舉個法條你還真的信了喔..
個人小小建議:

1.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2.在內側[超車道]行車, [無論絕對速度為何], 只要遇後方來車以[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通知讓道. 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就是違規.

如此檢舉違規就可以很明確! 相信車流會順暢很多!

就是類似[路權]觀念的延伸!

對用路人及警方都簡單明寮!


執法單位可以參考一下,修改相關條文!



以[路權]的觀念來執法, 簡單明寮.

.後車追撞前車 後車全責.
.直行車撞轉彎車,轉彎車全責.

.....





讓用路人積非成是以外側車道或路肩超車, 增加很多危險性!

且經常性變換車道, 也會因蝴蝶效應造成整體車流速降低!
超車道給我開六十,差點撞上,後來就看到被紅班馬追下來了
8924132 wrote:
所以,開130不是飆...(恕刪)


130還有人說管你開多少,就是別在內車道,可是台灣的車流量,你能在中線待多久?😃
*心灰意冷* wrote:
130還有人說管你...(恕刪)

本來超車道就跟絕對速度無關

把110換成200


中線遇到慢車


一樣GG


占用、減速、一起塞


這是超車道的用途


這是台灣高速公路悲劇的開始


物極必反,要避免衰敗
唯有抱殘守缺而已
GOLF5TDI wrote:
個人小小建議:1.高...(恕刪)


等你檢舉成功一定要分享歐
龜久總有一天遇的到‼️
nilkkk wrote:
能閃就秒閃才是正解,...(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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