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一句人家說的,車禍發生原因往往在於侵犯路權,速度只是影響其嚴重程度。
闖紅燈是侵犯路權、亂切車道是侵犯路權、轉彎車不禮讓直行車也是侵犯路權。
快速一直都不是主因,速度過快導致"遇上狀況時"反應時間縮短才是。
那麼狀況是哪來的?
不就是因為路權被侵犯?
噢,順便一提,其實行人走在車道上也算是侵犯路權,
但這其實很大原因是台灣城市設計先設計車道才設置人行道,一反國際常理。
看看台灣的車子多幸福多偉大wwwww
台灣的道路右側有違停、有沒人行道走的行人、有一堆停車格、以及各種雜七雜八的東西。
然後政府跟某些"正義人士"一直把機車往右側趕說這樣才安全。
要左轉要直走要右轉的車全部擠在最右邊,
整天一大堆人在右側玩生死擂台,別說50,限速30也照樣出事給你看好嗎wwww
不像汽車有板金保護的遇上意外可以跟人拚防禦力,
機車遇上狀況反而需要多餘的動力可以緊急脫離現場,然後你跟我說要限制機車的動力?
機械限制50然後要人時時刻刻以極速行駛?這更危險好嗎。
我不曉得現在很多四輪駕駛到底是忘記當初怎麼騎車的還是根本沒騎過車。
退個一百步,我就當作物理限速真的有用好了
把機車速度限制在平面道路的50,汽車可能會比照辦理嗎?
不可能。因為汽車有高速公路路權,最低限制是60。
就不講快速道路最高90高速最高110好了,汽車在平面道路以時速60以上超速駕駛的時候...
被限制為50的機車要怎麼躲?
覺得這問題無意義?你知道現在平面道路的車基本都是用60在跑的嗎
?
當限速50車流速度卻是60以上的時候,用什麼速度走才安全?
物理上限制速限,請問遇到違規的"汽車",可以躲哪裡?來得及閃嗎?
時速30KM相當於一百公尺跑12秒,機車加人怎樣一定會有百來公斤,汽車基本更是用公噸當單位,
想像一下被跑百米12秒的台灣黑熊或6秒的大象撞上會怎樣就好。
駕駛交通工具本身就是危險行為,所以才需要執照跟法規。
只要不遵守任何一條法規就有肇事可能,超速不會是唯一一條。
別再抱持強制限速就天下太平的想法了好嗎
?
你什麼時候產生了我是來認真討論不是打嘴砲找樂子的錯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