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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魔人的末路

去年三個月內用行車紀錄器成功檢舉三千件,一年過去了,也都沒有人來抗告。想想警察在辦公室跑跑公文,就可以記點加分,我認為警察是樂於接受民眾檢舉的。
我都實名檢舉,根據事實檢舉怕啥?
這對我根本沒影響,違停,闖紅燈,連紅燈越線我都檢舉....
遵守交通規則很難是嗎?違規達人
大翔黑熊 wrote:
https://tw...(恕刪)


支持。

網路虛名原本就不該控制真實世界。

網路虛名制造成許多不負責任的言論跟抹黑。
大翔黑熊 wrote:
https://tw...(恕刪)


在台灣,厚臉皮是無敵的!
我也都是實名檢舉
警察還打電話來問過怎麼這麼猛可以拍到三百公尺外的違規
風~~

大翔黑熊 wrote:
https://tw...(恕刪)


違規檢舉一直都是實名制檢舉阿...

沒有輸入姓名和身分證號是無法檢舉的...

所以實名制不會讓檢舉案件變少,因為從以前到現在一直都是實名制...
支持+1.....路上的違規達人就像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唯有靠大家踴躍檢舉,捍衛用路人公平正義。
jack1133 wrote:
有時想想 , 以檢舉...(恕刪)

不,反而在目前這種人是被稱讚為社會良心。

例如:《公平交易法》中就有所運用,俗稱的「寬恕政策」、「窩裡反條款」,就是讓一起哄抬價格的店家在事後可以出來檢舉違法,而自己不用或減輕受罰的規定。
終於要給獎金了嗎?爽!

以後我們就可以義正辭嚴的說,檢舉你,是因為我要賺錢。

而為了錢,被打算什麼?被打我還可以賺更多錢!

送啦!

大翔黑熊 wrote:
https://tw...(恕刪)


以後我直接打110叫警察來當場開單,看會不會檢舉成功機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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