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可用罰單來學正確的行車方式,您先耐住性子想一下,您這樣停,後車撞上來,您有沒有責任 ?若您認為您沒有責任,請您 google 一下,若您認為您要付部份責任,例如3成,那您當然要被罰錢啊,都覺得自己有責任了,
lazybones wrote:請問你現在在哪個國...(恕刪) 不要跟這位必檢舉吵了,這位必檢舉應該是以檢舉為樂,不過另一位必檢舉說的蠻合理的,我想如果沒有空位的確應該就是併排了,因為是客觀事實,你無法舉證你是要停車,即使證明,沒有空位的這時間應該還是會被定義成併排,不過申訴是權利,認為沒有違規就申訴吧.....
老實跟你說你這輩子因為這種原因被檢舉的可能就這"唯一"一次我是你就認了但我告訴你你等待的時間就是在並排停車我這輩子從來沒有開車用這種並排的方式等過停車位如果每個人都像你一樣並排這樣等路邊一定每個在車上的人都說自己在等車位就好了而且你這樣一停你有想過後面的用路人權益嗎?沒有 你只想到你自己照片中明顯造成機車騎士的不方便照片中明顯與雙黃線的距離過窄造成汽車回堵就是你一個只想到自己沒想到別人的人
這叫併排沒有錯.不必申訴了這種停1秒都不行(比照紅線停車)你旁邊只要有停車,你停他左邊,就叫併排(機車也一樣),這種停1秒都不行就算沒畫紅黃線也一樣他只開你"併排臨時停車" 只罰600如果停3分鐘以上,就算你人在車上就可以開你併排違停,罰2400,比停紅黃線還要貴...你去申訴,搞不好會改開"併排停車" 罰2400另外...我也被開過併排臨停(但不是等停車位),罰600其實我已停超過3分鐘,警方只開我併排臨停罰600我沒去申訴,乖乖去繳罰單,因為自己違規在先,申訴絕對不會過
馬路上車道不寬,一堆機車為了你停在路邊就要閃到路中央才能過了,還給我倒車,不檢舉你檢舉誰?而且還是超過停車格了,裡面還有車,才想要倒車。大馬路上倒車?不是為了進停車格,誰忍得住?這跟錯過交流道就想倒車....
簡單想 一堆人又是是在打嘴砲阿誰知道那邊好不好停車?現在一位難求看到有人正要出來表示即將有一個車位大約就是20秒~1分鐘的時間一般公車路邊載客也是20秒~1分鐘的時間公車就可以等?公車就可以看一下後方然後繞道而行?公車就不會有人從後面撞?換做汽車要停車就不行?為什麼不行?因為 法 這樣說...?但其實兩者對交通的問題是一樣的東西而且公車再切出來更是容易占兩個車道從小被法洗腦沒有自己的想法甚麼是好甚麼是壞甚麼是可行不懂得自己去分辨如果是真正並排停車 檢舉就算了有誰併排停車開著倒車燈的?